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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强调“做恶梦死亡”是一种话语暴力

发布时间: 2009-04-02 11:36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将来我们盘点2009年,“看守所”是绝对少不了的一个关键词。今年曝光的以“躲猫猫事件”为代表的看守所内死亡事件已经发生多起,而且每一起都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4月1日《楚天都市报》又报道说: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在刑拘期间,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让家人没有想到的是,死者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据了解,李文彦被刑拘是因偷电缆。
  《楚天都市报》在报道这则新闻时使用的标题是“刑拘期间,武汉男子猝死九江”。可是,各大门户网站在转载这则新闻时,却统一将标题改成了更具眼球效应的“男子在看守所猝死,所长称其做恶梦后突然死亡”。甚至在类似“一语惊人”之类的语录板块,也将“犯人是做恶梦后死亡的”作为一条,好像这是看守所所长的原话。
  看到这样的新闻标题和这样的语录,我感到非常纳闷。这家看守所所长不可能不知道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也不可能不明白一句愚蠢的解释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舆论压力,他怎么可能还会说出“犯人是做恶梦后死亡的”这样的雷人之语,甘当网民口水轰炸的“活靶子”呢?面对网民“恭喜,''做恶梦''同学战胜了3连冠的''心脏病''同学,取得了本次躲猫猫大赛的冠军”式的调侃,我无法相信这家看守所所长会如此愚蠢。
  细看新闻原文,根本就找不到“犯人是做恶梦后死亡的”这样打双引号的原话,而只不过是在介绍李文彦死亡经过的时候,提到了两名值班嫌犯按响报警器向管教干部反映李文彦做恶梦的情节而已。如果可以说“做恶梦后死亡”,为什么不可以说“用担架抬出后死亡”?李文彦突然死亡的原因,看守所并未下任何结论,可是用“做恶梦死亡”的标题一强调,给人的感觉,好像是这个愚蠢的看守所所长在狡辩:做恶梦就是李文彦的死亡原因。
  毋庸讳言,网络媒体在标题中通过“所长称其做恶梦后突然死亡”的强调,很容易产生话语歧义,让人误以为这是一种推卸责任的狡辩之词,而不会将其看做一个简单的事情经过陈述。事实上,网络上借“做恶梦”来嘲笑和讽刺这一事件的声音已经比比皆是。试想,如果是“刑拘期间,武汉男子猝死九江”的原标题,肯定不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我当然无意为看守所做任何的狡辩,看守所显然对李文彦的死亡负有责任,尤其是存在“同室关押的嫌疑犯,有的会趁监管干部不注意时玩牌,玩输的会以喝凉水、或者用手指弹额头作处罚”这样的牢头狱霸现象。而且,李文彦明明在3月27日凌晨2点多就已经被医院宣布死亡,可3月27日上午10时许看守所给其家人打电话时却谎称“李文彦病重”,并在12时许才再次致电称“李文彦已经死亡”。
  但是,要求调查归要求调查,甚至于,愤怒谴责也归愤怒谴责,但媒体在报道事件时至少应该做到基本的公正,不应该通过别有用意的强调来歪曲事实,将事件简单的漫画化或符号化。“香水女生”事件已经证明,网络言论很容易被操作成丧失公允的话语暴力,从而造成对无辜者的迫害。在我看来,“所长称其做恶梦后突然死亡”这样的强调,同样近似于一种话语暴力,借助那些只看标题不看新闻的人,让公共议论陷入一种对“假靶子”的标签式批判。——即使是愚人节,也不该这样愚人。
  稿源:东方网
  作者:舒圣祥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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