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成公务车停驶,103家重点排污企业停产,所有渣土运输车停止上路行驶。北京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要求立即启动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并至少实施到周四24时。(1月30日《新京报》)
在雾霾天气的长时间持续和大范围存在的现状下,有关方面启动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应急减排措施,其决心和力度都远超以前。雾霾的成因直接指向了过度的排放和过度的空气污染,可以预见,如果这些措施得以持续坚持,空气质量一定会有所改观。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暂时举措,这种乐观就不免是一厢情愿。
请注意此间的时间节点,即“至少实施到周四24时”,这就意味着停产、停工和限排的诸多举措只不过是“暂时的”。两三天或者十天半个月,总之有个期限,过了期限该生产的还是要恢复生产,该开工的还是要继续开工,该排放的还可能继续排放,暂时停产几天,显然送不走雾霾天,更不可能避免雾霾卷土重来。
当然,这并非是要埋怨和反对这些措施的必要性,因为这原本就是重污染日应急方案的一种延伸动作,既是临时应急,当然不能指望它彻底解决痼疾。可问题在于,没有谁规定应急措施不能成为常态,也没有谁能接受“只解困于一时,不见效于长远”的结果。当年的伦敦大雾,英国政府采取的“应急手段”大多都固化成了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因此这座曾经糟糕透了的城市才得以摆脱雾都的帽子,成为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之一,这一案例之所以被学界反复提及,是因为它确实对治理空气问题和环境污染有参考价值。
面对130万平方公里的灰色天空,面对“一个月仅五天不是雾霾天”的现实,临时性的应急措施固然十分必须,但在宏观统筹层面,对于更广大地区来说,城市管理者也应该有意识地避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思维,以免花了很大力气,耗了大量费用,结果却不能维持,不能取得问题的长期改善。不论是从实用主义的角度看,还是以辩证法的逻辑思考,仅仅停留于昙花一现式的治理成果,满足于“大雾锁京—暂时停产—恢复停产—大雾锁京”式的循环治理思维,都是不科学、不值得提倡的。
美国《财富》杂志的文章,也许该引起我们对社会的系统性反思。文章称,对中国而言,肆虐百万平方公里国土的危险雾霾显然不仅是几记警钟,更像是对中国高能耗增长模式的“死刑宣判”。面对愈发严重的雾霾天气,我们要做的恐怕不能只是“暂时停产”而已,在应急措施的基础上,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而不是“口上说一套实际中做一套”,痛下决心制定系统性的环保规则,构建伦敦那样可以泽及后世的刚性制度,或许才是破题的关键。
温家宝总理强调说,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应对雾霾,用行动让人民看到希望。眼下雾霾漫天,人们尝尽苦果,终于达成“非减排不可”和“马上行动”的难得共识,这正是下决心采取果断措施,建构环境治理长效机制阻力最小的时候。抓住这个机会,北京乃至中国才可能彻底告别雾霾天,否则又可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评论员 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