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连霍高速三门峡段义昌大桥因运送烟花的车辆爆炸而坍塌,一声巨响,数台车从30米高空坠下。年关将近,河南义昌、四川泸州、甘肃宁县、广西大新等地连续发生五起事故,数十条鲜活生命,再也回不了家。几天后,就是本该合家团圆的大年夜,他们的父母妻儿,该往何处话凄凉?
每年春运,数十亿人次往返奔波在回家路上,这大概是人类社会中规模最庞大的迁徙。在肯尼亚,斑马、羚羊等野生动物迁徙途中最大的危险,就是遭遇鳄鱼的伏击。而归心似箭的人们,在回家的路上有时也会遭遇可怕的潜在危险,这些吞噬生命的“鳄鱼”,是疲劳驾驶导致的灾难,是肆意超载造成的伤悲,是“马路杀手”的无知者无畏,是失灵的刹车或爆裂的车胎,是道路突然坍塌的血与泪,是人本身的贪念、疏忽以及对生命安全缺乏责任感。
每一个生命个体的价值,都是这个国家根本的利益所在。苍天在上、河清海晏、天下太平、国家兴盛、家庭和睦、个体安康,是千百年来我们所固守的价值判断次序。今天人们已经越来越认识到,要保证每一位个体的安康幸福,才能有幸福安康的家国天下。
伤者在流血,家人在流泪,发生在三门峡义昌大桥上的灾难,仅仅来源于一台货车的违规运载危险物品吗?如果监管环节更严密一些,安全措施更紧张一点,让这台车根本无法上路,或者在路上能被截下,悲剧是否就能避免?事故仍在调查中,媒体和网友已经开始了不懈地追问:这次事故中,到底是几辆车坠下,几人伤亡,他们姓甚名谁?到底是先爆炸后垮桥,还是先垮桥后爆炸?到底是烟花运输车辆单方面的问题,还是桥梁质量本身也存在问题?还有多少桥梁如义昌大桥一样,“基于成本和发生率,不具备防爆功能”?这些桥梁都能让人放心通过吗?
在网友的质疑下,已经有专家站出来,就烟花爆炸所能产生的能量、桥梁的结构、爆炸的方位等数个方面对坍塌原因进行分析。来自各方面的专业人士也加入讨论,女律师崔家楠根据《城市桥梁设计荷载标准》、《城市桥梁设计规范》、《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等法规中的明确规定提出:桥墩、桥梁、桥面等桥的各局部钢筋混凝土结构,必须保证在偶然外力作用下局部损毁,不能致主体结构连接锚锢部分钢筋断裂垮塌。虽然事故原因尚无最后定论,但值得欣慰的是,寻求真相的声音越多,接近真相的可能性也越大。
所有的悲剧都是环环相扣,多个小的不良因素汇聚,往往能导致一场大的灾难。无人负责,或者仅仅局部追责,是导致事故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已经完成了粗放型发展的布局,正朝着精细化转型。从中央到地方,不再片面地追求GDP等宏大的数据,转而更加看重社会的和谐、人的幸福,个体的需求将被倍加看重,这是一个伟大的转型。这种转型需要建立在满足人的最基本需求,尤其是安全需求的基础之上。“死几个人是客观规律”这样的奇谈怪论,已经没有可立足的余地,任何生命个体的无辜逝去,都应该得到沉痛的追问,任何安全隐患的存在,都应当得到彻底的排查。
用制度和管理来保证每一辆车都健康运转,都以乘客安全至上,不仅是司机的责任、运营企业和交管部门的责任,亦是政府的责任;用法律和法规来保证我们脚下的道路更安全,桥梁更坚固,这样的责任,属于整个国家。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李思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