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交通部公布公路收费新规意见稿,其中“国家实施免费政策影响公路收益可通过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补偿”,这一条款立即引发争议。(5月9日《扬子晚报》)
国家每年假期20天的收费公路免费政策,出台之时就获公众赞赏。一方面,节假日期间车流量大,收费闸道成拥堵瓶颈,免费可保畅通。二则,免费政策也让公众体会国家温情。
虽然,有人质疑“国家请客,投资方买单”,有违“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但必须清楚,公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从来都不是纯粹的市场经济,政府完全有权力调节价格。投资方建收费公路,应该考虑到其中的政策风险。你见过二手房国家严格要求收差额20%的个税,导致中介收益减少,他们集体要求国家补偿吗?
交通部此次不仅确认了“补偿”的可能,还通过延长收费期限的方式,让“国家请客投资方买单”,变成了“国家请客民众买单”。且民众花的钱,可能远远超过投资方因免费造成的损失。
其一,投资方按免费期间的流量计算损失的方式值得商榷,如果收费,不少车辆就不会走收费公路。其二,免费只针对七座及以下小客车,其他车辆照收不误,延长收费年限,货车主们谁来补偿,又如何补偿?
国内收费公路占全球70%,收费公路价格也高得离谱,这些一直饱受公众诟病。沪深两市已经上市的19家高速公路,多年来其总体毛利率都在50%以上,暴利情况远超房地产业,免费20天,又何关收益大局?交通部新规意见稿,至少从这一条看,过多考虑了投资方的利益,而忽略了公众感受。结果,把一个好端端的免费政策大餐,弄得像一个“少收二十天,多收一两年”的阴谋。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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