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报道:5月27日上午,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周喜军故意杀人、盗窃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周喜军死刑。宣判后,周喜军提出上诉。
3月份的那场悲剧,现在回想依然历历在目、让人难以入眠。大意的父母将两月的婴儿留在没熄火的车上,嫌犯周喜军偷车后,长春全城行动搜索婴儿。未想现实残酷,爱心接力的结局,是寻婴未果,孩子因哭闹早被周喜军勒死。
罪犯毫无人性,下如此毒手让人愤慨,法院一审判其人头落地,的确大快人心。但是,这桩惨事,只是极端个案,保护孩童安全,法律还有很大的空间可以发挥。
要看到,每天的新闻报道中,婴儿被遗弃盗拐,儿童被虐待,女生被性侵等层出不穷。他们的天空并不晴朗,成长路上,可谓步步惊心。然而,温州幼师虐童事件,颜艳红因“寻衅滋事”被刑拘后,又无罪释放;海南万宁校长性侵女生案,让人感觉有看不见的手在操作;更别说,争议颇大的“嫖宿幼女罪”,不知道是保护嫖客,还是在保护幼女……
法律不严密有漏洞可钻、惩罚不狠导致法规孱弱无力,除非是周喜军这样的极端行为导致极端的结果,很少能看到让人心服口服的惩罚结局。
比方说,在韩国,虐童幼儿园会被关停10年,这个时间足够园方倾家荡产;在美国,家长忽略孩子安全,也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这些,在国内,结局不过是一声道歉,几滴眼泪。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国家的未来,也更因他们没有抵抗能力,需要全社会的呵护,特别需要司法的重点照看。
在当前未成年人屡被侵犯的情况下,法律系统,有必要进行梳理,完善相关法律,要拿出让施害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的勇气,使其成为未成年人身上的金钢罩。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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