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投诉,河南叶县河道管理所所长,其儿子15岁起有编制拿工资,吃空饷6年。记者调查发现,该单位未满18岁的职工10人,参加工作时年龄最小的14岁,据说多为所长亲戚。(5月28日《东方今报》)
可以确定,所长的儿子,15岁时就有了编制,拿起了千元工资;有待调查的,是其他那些未成年职工,与所长甚至其他人员有何干系。
一家事业单位,用工竟然可以如此荒唐。初中未毕业,人还未成年,怎么有资格参与考试?雇用童工,不说国家单位,就是企业也有顾虑,这可是违法行为啊。而且,竟然还考进了,你出的题是“小升初”的么?郑渊洁,你的童话敢这么写么?
所长送儿子当“童工”尽情享受空饷,报道说是“利用职务之便”。据我所知,没有谁有这么大的职务,可以全然不顾法律。也没有哪个职务有这么大的便利,说好的各种监督呢?可见,在叶县河道管理所,所谓法规,所谓监督,全然无用。
幸亏有了“内部反目”,让一个为所欲为的所长,一个私人会所般的事业单位,得以浮出水面。下级部门如此胡作非为,不可能说,作为上级部门的叶县水利局一无所知;事业单位招人考试,不可能说,当地主管的人事部门只冷眼旁观;我更不相信,当地纪委监察部门,没嗅到一丝异味。
如果只是所长乱来,倒还是小事。就怕,叶县河道所,是作为一家权力利益输送的单位存在,相关部门的众多人员,默许、纵容甚至参与其中,共享“盛宴”,利益关联下,才导致事件六年之后才东窗事发。
所以,更好的办法,不光是要查出其他未成年人职工的背景来历,也要对成年人职工的来历背景进行调查。既要拔出萝卜,也要带出泥,如此才能令公众信服。
来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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