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因首报海南万宁小学女生被校长带去开房一事,《南岛晚报》记者杨琼文不堪压力,被迫辞职。《南岛晚报》也证实,“万宁有关部门也找了报社,谈了一些对此事的看法”。此消息引起各方关注。
今年6月,涉事的小学校长及相关人员被控强奸罪,并获相应法律惩罚。如果没有媒体的揭露,也许这些丑恶还将继续隐瞒下去。
这只是媒体发挥社会监督功能的事例之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重视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也一直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但从记者杨琼文的经历来看,媒体的舆论监督处境并不乐观。
皆大欢喜、人云亦云者,自然会减少很多麻烦。但不为百姓发声,不为时代建言,不为社稷忧心者,必然是碌碌无为而已。有责任感的媒体记者,充当了时代的灯塔,在照亮别人的时候,有时却照不到自己。
为何本应受到保护的新闻舆论监督频受干扰?一方面是一部分被监督的利益集团,不愿意将自己的问题暴露于聚光灯下,于是千方百计阻挠。另一方面,是存在一些认识不清的个别地方官员,不愿意听诤言,习惯粉饰太平,不愿意被揭露问题,把媒体监督看作洪水猛兽。
有时,一名记者要面对的是以个体应对集团,以弱小对比强大。当媒体的舆论监督发挥作用时,也许其自身面临的是官司,是打压,或是被迫辞职。
声张社会正义是媒体记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他们的正当权益更需要得到有效保护。从普通记者的角度,如果遭到打压和报复,该向何处申诉?谁能替媒体从业者做主?这都需要加强法律对新闻行业的保护,加重对有意干扰舆论监督者的责罚。目前来看,这一环节还是薄弱的。若想舆论监督更大地推动社会进步,必须从这一点上突破。
来源:湖北日报
作者: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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