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部金融地方性法规和首部专门规范民间金融的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和细则对借款人向管理部门报备、风险防范和处置以及法律责任等做了规定,并确定了强制备案制度。这些具体规则的制定,实际上宣告了民间借贷的合法化。(详见今日《楚天金报》A12版)
温州作为民间借贷最活跃的地区,在过去60多年间曾因借贷引发了一系列重大事件,其中不乏因“非法集资”被判刑者。近年来,尽管围绕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规定年年收窄、政策风险年年加大,但合法违法的民间集资几乎从未间断,并且日渐成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此问题上,“猫和老鼠”的游戏与角力或明或暗地僵持得太久。
是延续既往“管而不住”、“打而不僵”的角力局面,还是“把原来地下的混乱的充满各种风险隐患的民间融资活动拉到地上”,通过设置合理的规则使民间融资真正阳光化、规范化,不仅考验着政府部门的行政智慧,更体现着社会治理的能力。从温州既往多年的民间集资历史来看,光靠“堵”和“打”无力理顺秩序,只有变“堵”为“疏”才能实现善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政府部门“把不该管和管不好的事情交给市场去管”已经成为共识。在民间借贷的背后,事实上即存在着政府、社会、市场交织到一起的身影。
事实证明,即使“堵”和“打”的力度再大,之于民间借贷也是政府部门“管不好的事情”。既然如此,政府部门就不如在设置合理的阳光化规则后,将其放给市场、交给社会,而自身则可以从疲惫的“猫鼠游戏”中抽身出来,管好应该管的事——规范秩序和防控风险。从这个方面说,让民间借贷合法化,既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也是社会治理的成熟与进步。
民间借贷之所以从未间断过,根本上是我国的银行体系与市场需求之间巨大的差距所致,正规渠道不畅通,民间资金自然“上位”。2010年的相关统计显示,在我国中小企业的外部融资中,民间金融所占比重已达到50%之多,融资量达到1万亿。正是合法的金融机构贷款难,才催生了民间借贷的“地下钱庄”。而在美国,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开银行,全美有8000多家商业银行,其中绝大部分是小银行,特定为一座城市甚至一个社区服务,民间集资也就不可能风生水起。
所以,降低民间借贷的规模和风险,一方面需要让民间借贷合法化,另一方面需要推进金融改革,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两方面“夹击”共同迫使国有银行放下身段,推动自身改革,俯下身子为中小企业和民生服务。只有正规渠道畅通,才不会有人去走有风险的小路。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燕农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