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20日新华社消息,与中央公开透明的行政体制改革坚定决心相比,不少地方在政务公开时喜欢遮遮掩掩。编制预算说明时,谈到资金结转、预算支出时动辄在“亿元”单位后边加个“等”;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里,蜻蜓点水列出一个支出项目,用“等等”代替几十个项目,“鱼目混珠”的情况比比皆是。“等等”现象,使人联想到近年来同样广受舆论批评的“某某”现象。“等等”虽与“某某”的语言功效不完全一样,但这两个词汇充当的特定功能却有相似之处,二者均充当了被隐匿的关键信息。
虽如报道中一些基层干部反映的,有些“等等”的措辞与现行财政管理体制有关,例如基层报账、报项目的准备时间不足等。但是,这显然不是“等等”现象盛行的真相,正如一位懂行的审计署驻某地特派办人士所言,一些政府财务数据中的“等等”,主要是为了模糊处理。
从行政程序而言,用“某某”代替违法违纪者姓名,并无相关规定作为依据,同样,以“等等”代替具体政务信息,亦无相关的可行依据或明确的禁止条款。这说明,现行政务信息公开的规则和程序并不完善,另一方面,也说明“等等”现象背后的更深层原因,在于官员具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这种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不但表现在对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上的“说一不二”,而且也表现为对信息公开执行上的巨大弹性。相关信息中,哪些不公开,哪些要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都可由相关部门和官员自行决定。
和“某某”一样,公开信息中充斥的“等等”,反映了相关官员的微妙心态。在信息公开的行政伦理要求和高层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决心下,预算信息的公开终将执行,而不会以相关部门官员的好恶而改变。因此,早一点公开说不定还会赢得主动,获取政绩。然而,对某些部门和官员来说,信息的彻底公开或透明,则又意味着将自己掌控的资源配置权力暴露在了阳光下,其对预算支出的自由裁量权就会受到外界监督和约束。这本是行政伦理和现代政治的应有之义,但是对于公权力长期缺乏监督的某些部门和官员而言,这却是难以忍受的。在如此“两难”之间,只公开部分信息,而以“等等”为名隐藏更多的相关资料,或许正是其“聪明之举”。
只是,语焉不详的“等等”代替了详细的支出信息,一定程度上摆脱了外界监督,貌似对相关部门和官员形成了保护,却不知实际上是为潜在的腐败等违法违规行为铺下了温床。由于缺乏有效监督和约束,针对公共财政资金的挥霍和腐败的风险必将高涨。
因此,“等等”之类的遮丑布,不但伤害了公众的知情权,影响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更隐藏着腐败的风险,甚至是对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种纵容。其本质上,是拉上权力体系的公信力和形象,为相关部门或官员的私利做挡箭牌和背书。这值得警惕和反思。
唯有压缩官员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细则,细化预算支出等信息,才能根本上杜绝“等等”等现象。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柯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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