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手机店在4个月内被投诉近20起。16日,北京西城工商分局的流动消费服务车开到这家手机店门前,对商家进行行政指导,并在店前张贴告示,提醒消费者注意。(4月17日《京华时报》)
4个月内被投诉近20起,这家手机店让民间来评判,就是“黑心店”嘛。细看报道,果然店家涉嫌欺骗,在给消费者下套牟利。可以想见,近20起投诉的背后,没有选择投诉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
面对消费者权益受损,工商部门的行为谈不上“执法”:消费者要退机,店家不肯,工商调解,店家同意退——这大概就是投诉的结果,以及工商部门的“功劳”。就是不知道此举是在维护消费者权益,还是在维护店家利益。工商局完全可以在此设点,派专人指导店家退货了。
调解不是“执法”,“贴告示”就更不是了。流动服务车一走,别人不就撕了?撕工商贴的提醒告示,这个胆量店家恐怕是有的,相较于欺骗消费者,撕告示更不是个事。下一步,莫非要工商部门上门,哀求店主不要欺负消费者了?
执法没底气,不良商家自然就有底气。对于这种欺骗为生的店子,工商部门完全可以下达限期整改令,整改再犯,完全可以依法进一步处置,直至吊销其工商执照。
调解退货也好,贴告示单也罢,效率都极其低下,作用几近于无。一些靠坑蒙拐骗为生的店子之所以存在、之所以横行,就是违法成本太低,背后也是相关职能部门,看起来就是“纸老虎”,不吓人,更不会咬人。
“贴告示”这种向不良店家示弱之举,引来的恐怕不是店家的尊重和遵守,而是各种嘲笑和不屑吧。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吴双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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