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名原副省级官员在企业违规兼职被处理”的信息,近日引起公众高度关注。这3名原副省级干部是谁?有网友评价:“通报说得太含糊,就像PM2.5。”
不指名道姓的通报,给“原副省级干部”留下一些颜面。但它既是通报形式的欠缺,又是公众知情权的打折。中央纪委曾经多次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包括黑龙江副省级干部付晓光、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司长孙国庆等在内的多名领导干部,都被直接点名,赢得网友点赞。而不点名通报就像“通报的雾霾”,会模糊人们的视线。尽管进入网络时代、信息时代,公众获取资讯的渠道很多,但是,在第一时间知晓权威信息、准确信息、完整信息,就会避免无端猜测,更不会让猜测“跑偏”。不点名批评、隐约点名批评,都是将被批评对象虚化,对社会公众而言,如同雾里看花;对于所达效果来讲,疑似“保护性批评”,与当下的反腐倡廉形势和营造“没有围墙的监督”相佐。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好传统好作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前推进,其中,批评与自我批评是一把“利器”。点名批评是动真格、真批评的基础,不点名批评则是保守的批评、内敛的批评甚至是保护式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之“利”,“利”在时时砥砺,“利”在不断交锋,在砥砺中清除思想上的污垢和灰尘,在交锋中铲除行为上的懈怠和散漫。
点名批评,表明我们党反腐败的决心与态度,表明执行相关规定的刚性与严肃性;惟有批评“实至”,批评武器的功效才能“名归”,让常在河边走的人不敢湿鞋,保持警醒。点名批评,点中要害,才能驱散“雾霾”,让公众更加看清楚权力及权力监督的全过程,更能够发挥“阳光权力”的作用。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王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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