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详见今日《楚天金报》A02版)
实际上,早在数年前,就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更换成城乡统一的居民户口。而在近几年的户籍改革尝试中,广州等地也逐步实现了居民户口对农业、非农业户口的取代。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正是在地方探索证实可行的经验总结基础上出台。
于户籍改革的历史进程而言,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的建立,其破冰意义不言而喻。成型于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沿革至今,在人口流动、城镇落户限制等诸多方面,一直在随着人口流动的趋势作出调整,但真正全面触及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分割问题,此次下发的《意见》尚属第一次。这不仅仅是因为这种二元分割的局面由来已久,制度惯性一时难以撼动,更在于城乡差异化的户籍管理制度,长期成为其他政策、制度的基石,并与住房、消费(如购车)、教育、社会保障等利益牢牢挂钩捆绑。
一纸薄薄的户籍凭证背后,附着的往往是一个公民对于公共服务的某种获取资格。人们讨论户籍制度的种种弊端,比如人户分离、异地高考之争、身份歧视、城乡差距等现象,其诉求并不是指向作为人口信息登记管理的户籍制度,而是作为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发放凭据的户籍制度。正因如此,户籍制度改革最核心的一步,也就在于解除福利与户口的绑定,让户籍制度回归其人口信息登记管理的制度本意,进而剥离由户籍造成的经济、社会和身份等差,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平权。
当然,户籍改革的去福利化可能会比想象中困难。这是因为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平权,对应着的是福利责任在城乡之间的配置问题,或者更直接地说,是个涉及财政安排的问题。以户籍制度为福利发放凭证,重要原因在于社会管理的条块分割。条块分割最直接的体现,便是医保和养老保险无法实现全面统筹。这种条块分割深层次对应着中国社会地域发展不均衡的格局。
不过户籍改革所要面对的利益平衡难题,需要正视而不是畏惧。户籍改革在迈出了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区分的实质性一步以后,必须拿出更大的勇气和决心,建立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平衡补偿机制,并通过教育、医疗、社保等领域的配套改革实现户籍制度的真正去福利化。
稿源:楚天金报
作者: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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