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哈尔滨市提出,拟提拔考察的人选,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等个人资产。这是5年来,第3个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省会城市。据记者统计,2009年新疆阿勒泰地区开先河至今,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但超半数试点地区“昙花一现”。(8月18日《新京报》)
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曾经有着“反腐杀手锏”的美称,而且颇有社会共识、民众期盼的民意基础。然而,透过近40个试点地区的超半数“昙花一现”结局,人们仍不免生出其知易行难、任重道远的由衷感叹。窥测其运行轨迹、探究其宿命根底,或有助于这一阳光制度的践行与完善。
盘点那些曾经热热闹闹开锣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导致其“昙花一现”结局的原因,当不无诸多主客观方面的现实因素。比如由倡导者的自身变故导致的“人走政息”、出于稳定等多重因素考量的被上级叫停等等。
应该说,作为探索反腐倡廉全新路径的创新举措,尤其是涉及事关官员切身利益的敏感领域,其举步维艰和遭遇困难当在情理之中。不过,尽管上述缘由确属客观存在,但并非根本所在。导致超半数试点地区“昙花一现”的根本原因,还在于缺乏上下联动的大环境支持和制度层面的顶层设计。比如,一些由当地政府或领导“自发”倡导的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由于缺乏纵向的上级指导和横向的同级比较,当地官员“吃亏”、“倒霉”等不平衡心态难以避免,“自发”试点恐难脱自生自灭结局。
还有,尽管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喊了多年,但大多要求仅仅停留在政策设计和党规条纪的层面,并未上升至象征国家意志的法律高度。1994年国家曾将《财产收入申报法》纳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项目,但至今没有下文。具有权威性、强制性、震慑力特性的法律制度缺位,让官员财产公开始终处于浅尝辄止的“尝试”阶段,想公开就尝试一把,不想公开也并不违法,始终难以进入可持续运行的“深水”区域。
把脉官员财产公开试点的“昙花一现”,不能止于就事论事的“麻雀解剖”。必须从促成上下联动与纳入法治轨道的全局和顶层高度,重新审视和科学谋划,只有形成全国一盘棋的社会环境,营造依法申报和公开的不可逆发展趋势,官员财产公开才有可能实现实质性破局。而当下已经形成的反腐倡廉时代潮流,以及启动的不动产登记、公车改革等制度创新,或为官员财产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践行,提供了有益氛围。
稿源:楚天金报
稿源: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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