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丽楠:“报家底”—财产公开的“破冰之举”
发布时间:
2014-06-12 09:37:1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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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丽楠 进入电子报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已在省级地区层次取得进展。中国西部的陕西省最近出台规定,要求新提拔领导干部对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申报备案。“对不愿申报或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这份文件强调。(6月11日新华网)
官员腐败问题危机到政府和官员自身形象,影响政府公信力,是党建工作中的沉珂痼疾。“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提拔干部前先报财产有利于加强监督,将反腐的“关卡”前移,形成倒逼形势。外国反腐败的先进经验证明,实行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是预防腐败的最好药方。陕西省从新提拔干部个人事项申报实行的“不申报不提拔”规定,将制度与干部选择连接起来,摸准了官员的“命门”,有“破冰”意义和积极作用。
将官员财产放在阳光下,向群众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是防治官员贪污腐败的重要措施。制度的约束才能使反腐败工作不再流于形式。当前形势下,推行财产公开面临较大的阻力,只有加强反腐体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才能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此次“申报”不仅是体现出官员的收入是否正常,更是体现出官员是否诚信,从几个方面考验了为官者是否违规违纪。同时对申报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一律按违反组织纪律严肃处理,并对申报备案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核实。该制度的推出,表明我国反腐制度又向前迈了一步。
任何一项改革都会遭遇巨大压力。实行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必定会损害部分官员的既得利益,让一些官员在心理上有抵触情绪,所以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因而分步骤是实现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的务实路径和必然选择。在官员集体“晒财产”制度没有建立之前,退而求其次的实行新官“报家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防和防止新提拔干部腐败。仕途的正面激励,更有利于将抵制申报和公开的阻力对冲至最小。
制度实施的关键在于监督与约束,没有监督的制度最终将流于形式,成为一纸空文。要保证官员申报的事项与财产信息全面、真实和准确,从而能够发现问题,而不是让申报“走过场”。除此之外,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基础上,相关的核查机制、官员虚假申报的问责机制、外部监督的查询机制,应逐步配套,并得到切实执行,在渐进中逐步规范,最终过渡到申报与公开的一体化。只有切切实实地落实制度,循序渐进,点滴做起,才能最终建立起财产公开制度,推动反腐工作的开展,保障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稿源:荆楚网
作者:苏丽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沈素芬)
关键词:财产公开;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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