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后的18年,在真凶落网招供后的9年,终于迎来正义修复的一天。
自古以来,冤假错案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找出真凶、平反昭雪、讨回公道,这是人们对社会正义最朴素的愿望。刑事案件事关人的生命、人的自由,消失的时光不可能重回,消失的生命更不可能重生,呼格吉勒图和他的家庭为错判、误判付出的代价无法弥补,而跌宕起伏、惊人逆转的18年,更让社会感叹法治建设之艰辛、司法正义之珍贵。
今天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已经不允许有冤不申,有错不纠。犹如佘祥林案、赵作海案一样,正义迟到固然令人遗憾,但是拨开云层、恢复正义,再晚也是必须。我们相信,这是呼格吉勒图的父母要为儿子讨回清白的希望所在,也是整个社会舆论持续关注的信心所在。当司法纠错的勇气和决心得以彰显,我们于不幸之中更当反思,法治建设还存在哪些漏洞?到底是什么导致了冤假错案发生?依法治国要从哪里点亮人们内心对法治、对正义的信仰?
错案的发生,关乎执法者的专业素质,关乎司法机关的办案理念。在呼格吉勒图一案中,内蒙古高院再审认为,原审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就是这些存在明显漏洞与疑点的证据、证词,在短短62天内让一个18岁的青年被执行死刑。它深刻地提醒我们,疑罪从无这样的司法原则的树立,曾经走过了怎样一个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的过程;
如果司法链条上的哪怕有一个环节能够坚守程序正义,严格证据链的缜密性、科学性,把生命置于至重的位置,都可能从悬崖边拉回一条人命。而一旦“破案率”论英雄盖过了对司法审慎,“结案事了”成了首当其冲的执法目标,刑讯逼供、冤案错案就可能只是落在哪个人头上的问题。
再审判决宣布后,内蒙古高院副院长赵建平向呼格吉勒图的父母真诚道歉,依法调查当年所有参与办案警员的调查组也已成立。这更在说明,对正义的修复不仅包括还当事人以清白,也包括修补错案的追究机制。不靠真凶归案、“亡者”归来成为翻案转机,彻彻底底排除人的因素,排除行政干预的可能,冲开时间的迷雾,改变责权的不明晰,才能改变错案追究机制遭遇的现实困境,用“惩前毖后”的倒逼遏制悲剧的重演。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还有什么能比冤案的发生、生命的失去更能警示这一道防线的重要所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向社会做出鲜明承诺。呼格案已有无罪宣判,相关追责已经启动,但依法治国的建设还在路上。它在纠错中显示出的漫长与艰难,它对整个社会造成的强烈震动,让其中的教训与再审的判决一样响亮:让基本法治原则坚固落实,让司法公正成为常态,才是正义从偶然到必然的机制保障,才是避免错案的司法正道,才是对18年前那个奋勇报案的年轻人最大的告慰。
稿源:湖北日报
作者:艾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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