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湖南省邵阳市微信朋友圈疯传,三名自称邵阳市政府干部的人涉嫌酒驾,将巡逻自行车踢翻,连扇交警大队长5个耳光。邵阳市信访局称打人的刘友军为科级干部,交警称其血检结果显示属于醉驾。(11月30日《京华时报》)
醉驾本就危险,公职人员酒后打人,更是恶劣。这到底是几杯黄汤下肚,酒壮怂人胆,还是平日里就是恋在权力上酒不醉人人自醉?无论怎样,在“刹四风”的社会背景下,面对“醉驾入刑”的法律高压线,官员醉驾打人都不是简单贪杯惹祸,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近年来,醉酒闹事的官员不是孤例,甚至醉驾丢公职也不是什么新闻了。一些干部酒后失态,雷语频出,叫嚣“我是处长我有钱”、“国家规定就是狗屁”等不堪言论,把自己的官员身份抛到九霄云外。而面对执法人员的公事公办、通融无果后,这些人往往恼羞成怒,拳脚相向。从这个意义上说,每每出现官员雷人之举,表面看是偶发事件,根子上还是平时特权思维作祟,才会忘乎所以,无视党纪国法,最终丑态毕露,自毁形象。
面对记者采访,被连扇5个耳光的交警大队长表示,自己并不想把事情闹大,闹大了怕影响整个政府官员的形象,毕竟这只是个别官员的私人行为。的确,个别官员的雷人之举损害的是整体形象,然而,面对违法乱纪的官员时,处理其实并不存在闹不闹大,而是需要一视同仁,秉公执法。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害怕丑闻曝光,往往遮遮掩掩作出轻描淡写的处罚。只有敢于自揭伤疤,严格处罚,才能正本清源,真正取信于民,也让所有公职人员得到警示。
稿源:楚天都市报
作者:肖杨(评论员)
(作者:蓝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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