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宏达:破解打官司难从畅通的民意表达机制开始
发布时间: 2008-06-23 08:3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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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法院审判要更加注重保障民生,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人民来信来访、申诉再审等诸多方式和环节,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及时掌握民生需求,适时调整司法政策。(6月23日中国青年报)
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是司法机关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的法院所以称为人民法院,是我国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本质要求,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内容在人民法院工作领域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在司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反映,是党的宗旨、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在司法活动中的深入贯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注重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既是民从所望,也是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具体体现。
现在,最高法院强调要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一方面是在新形势下对审判工作的新的要求,同时,也表明这个方面仍然很薄弱,存在着问题。最为突出表现就是,近年来,群众打官司难的现象越来越突出。一些作为替老百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法官,传统官僚老爷作风仍然盛行,法庭成为单纯的诉讼技巧的竞技场,极力维护强势阶层的利益,对无权无势打官司的群众冷漠对待,有的吃完原告吃被告,公开受收贿赂,甚至强行索取,如同明火执仗的土匪,使群众对他们的集体产生了非常恶劣的印象。老百姓打官司难确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头疼,他们不愿意打官司也是迫不得已。
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是解决打官司难的最基本前提。人民性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的本质特征,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公仆。因此,每个法官都要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想老百姓之所想,急老百姓之所急,设身处地为老百姓着想,满腔热情为老百姓服务,用亲民爱民的优秀品德,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戴,使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的亲和力,提高法院工作在人民群众中的认可度、满意度。
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要着眼老百姓最为关心、最急切解决的问题。当下,涉及教育、医疗、就业、社保、住房等关系民生案件日益突出,当其他渠道解决不了的时候,救助司法成为最后一棵稻草,老百姓寄希望通过司法手段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面对老百姓的诉求,司法机关要积极而为,努力应对。通过立和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创造有利于为民解难的司法环境,着力破解申诉难、申请再审难和执行难等司法难题。
建立科学、畅通、有效、简便的民意表达机制,需要法官做出积极努力。人民法官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责任与崇高、神圣同在,其根本在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有要求,,因此,每一位人民法官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切实加强司法管理,努力提高法院工作的整体效能。
稿源:荆楚网
姓名:董宏达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董宏达;打官司;民意;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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