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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成贪官是群众检举显民意力量

发布时间: 2008-06-25 08:23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检察机关以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60%的线索来源于群众举报。6月23日上午,河南省检察院召开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决定从当日起到6月27日,河南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将开门接受群众举报。(2008-06-24新华报业网
  鼓励群众举报贪官,极大地提高了公众对于腐败现象的关注度。变原本的事后口诛笔伐,为实实在在的揭露身边的腐败行为。据河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国臣介绍,2007年以来,这个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线索19559件,全省立案侦查的官员职务犯罪案件中,有60%以上来自群众举报,其中286名举报人收到举报奖金。有效地张显了人民群众反腐的威力。
  鼓励群众举报腐败犯罪,走出了反腐的怪圈。变原先的依赖“上级监督下级”,“少数监督多数”为“大众监督干部”“多数监督少数”, 使反腐的力量对比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从而使反腐渗透到各行各业、各个角落,走出了“干部监督干部”“官官相互”的魔影。
  鼓励群众参与反腐,更能体现法律尊严。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在实际上,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大部分的公共权力,而是把它委托给政府官员代为行使。官员们权力行使得好不好,则应该由人民去监督,人民去评说,这样才能更好地体现宪法的立法本意。
  鼓励群众参与反腐,才能实现更大范围的阳光操作。过去之所以存在大量的腐败死角,是因为反腐还没有形成人人参与的氛围。经常出现举报行为屡屡阻挠和举报人不断遭到打击报复的现象。鼓励群众参与反腐,营造了打击腐败的强大攻势,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局面,大大压缩了官场上“潜规则”的生存空间。
  人民群众是最爱憎分明的,群众参与监督之所以能使腐败者迅速落马,足于说明民意的力量。事实上,腐败分子最害怕的就是人民大众,有了群众参与反腐,就像有千万双眼睛时刻盯着他们,让他们惶惶不可终日。所以,越是腐败分子害怕的,我们越要鼓励和支持。说到底,只有让群众参与反腐,祖国的天空才会明净,人民的心气才会理顺,华夏的凝聚力才增强,富国强民的目标才能实现。
  稿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媒体人员)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胡建兵;检察机关;举报;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