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从北京到上海的无业男子杨某,于7月1日上午在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办公大楼便门外纵火并捅伤一名保安后,突然闯入楼内办公场所,袭击正在办公的民警,导致干警6死4伤的严重后果,究竟是何原因警方尚未定论。(见2008年7月1日新华网)但是,加强自我防卫,确实应当引起公安机关暨干警们重视了。
今年3月,藏独分子在拉萨、甘肃甘南、四川阿坝等地策划了一系列打砸抢烧事件,有派出所被砸、民警受伤。除此之外,近期公安机关受到打砸抢烧、干警受到暴力袭击的事件也频频发生:6月27日,云南省个旧市公安局及其所属贾沙乡派出所民警在处理陡岩村百名村民对陡岩锡矿打砸抢烧事件时,警车被砸;6月28日,因对公安局机关处理一名女学生死因鉴定结果不满,贵州省瓮安县城发生一起聚众对县政府、公安机关围攻、打砸烧突发事件。在平时民警执行任务中,受到闹事的醉酒者、违章驾驶员暴力袭击、殴打的事件也发生了多起。最为典型的是,6月22日“特种兵”出身的扬州民警詹朝龙,在处理一起简单纠纷时,由于坚守“打不还手”,竟遭到一凶恶男子长时间殴打,身负重伤住院…对此,许多群众不解地说:“警察咋成了弱势群体?”
人民公安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机器,担负着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任务,本来是令犯罪分子闻风丧胆、违法人员心存畏惧、人民群众依靠的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那么,为什么会在许多情况下由强势变成了弱势?一个重要的原因防范意识不强。认为,公安机关有枪、有警械,哪个敢侵犯?殊不知,利益冲突导致的矛盾加深,已使一些人产生了对社会的报复心理,乃至把矛头指向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这种形势下,没有足够的防范意识和严密的防范措施岂不处于被动地位?另一个原因是公安机关矫枉过正使然。由于少数干警执法犯法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各级公安机关从自身队伍建设入手整肃纪律,制定和提出了许多约束干警的规章和禁令,乃至把“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作为执法的口号。而按哦南机关内部的纪律,一旦出现民警采取强制手段被举报或被诬陷,将面临受处分或丢饭碗的结局,因此在执法中不得不忍辱负重,乃至成了不法分子攻击的对象。
执法为民应该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个含义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对困难群众或弱者施以救助;另一个含义是采取强制措施,严厉打击犯罪者和制止违法行为,以维护社会秩序,从为百姓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即所谓的刚柔相济。而要履行好职责,首先必须保护好公安机关和干警自身的安全。果真能够做到这一点,公安机关就不会频频受到冲击,干警也不会沦为“弱势群体”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侯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