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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新:6名民警在警局被杀身亡须深思

发布时间: 2008-07-03 16:4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7月1日上午9时许,一名外地来沪人员持刀闯入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袭击正在办公的民警,致9名民警和1名保安受伤,其中5名民警送医院抢救无效牺牲。犯罪嫌疑人杨某被民警当场擒获。(7月2日《广州日报》)
  据有关资料统计,近20年来,全国因公牺牲的民警达6000余人,负伤10万余人,几乎“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 但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名外地来沪人员居然持刀闯入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暴力袭警,连伤9人并致5名民警牺牲,实属罕见、骇人听闻。这客观上透露出来的信号是:警察自己都保护不了,又怎能保护老百姓?民警被害与一般社会人员被害相比,具有不同的潜在社会负效应。
  经初步侦查,二十八岁的犯罪嫌疑人杨某交代了其对2007年10月因涉嫌偷盗自行车被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审查一事不满,为报复公安民警,当日上午携带匕首、榔头、喷雾剂、防尘面具等物件,实施行凶犯罪行为。
  我们在为受到伤害或死去的警察表示难过的同时,也不禁生疑:难道人民警察面对一持刀歹徒就没有一点反抗?报道说,牺牲或受伤的警员基本没有一线民警,基本是负责技术保障等方面的内勤人员,面对突如其来的歹徒,根本来不及反应。这当然是实话,但地球人都知道,凡进入警察队伍,可都是训练有素的,而面对凶残的歹徒,居然束手无策?这只能说明我们的一些民警缺乏应有的警惕,自我防范、保护意识薄弱,再加上一些民警缺乏实战训练和擒敌技能,往往对袭警案件应对失措、处置不力,导致局面失控,造成伤亡。
  苏格拉底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社会治安的主力军,人民警察执法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国家维持秩序,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暴力袭警, 不仅仅是一个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更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战,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亵渎,对整个社会治安秩序的威胁。袭警事件频发,弱化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尊严,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对于袭击人民警察的行为,法律所不允许,人民群众也不会答应
  当然,透过袭警这件事,我们的警察也要很好地痛定思痛。警察是高危、高压行业,要真正树立警察的威信和权威,一方面要借助于法律对袭警者的严厉制裁,同时要强化自身综合素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另一方面,则要文明执法,不使用歧视性和命令性语言,并且建立警民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警务工作的公开透明,使群众真正感受到警察是他们的保卫者、服务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新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警察;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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