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日止,造成6名民警牺牲的上海“7·1”袭警案受伤民警升至5人。目前,上海市公安局已就此案报请市人民检察院批捕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杨佳。(7月7日《楚天都市报 》
从袭警事件的发生到现在,笔者一直关注该案的进展。在众多非议声中,警察这个“人民的保护神”,甚至变成了不堪一击的“花瓶”,成为群众茶余饭后的谈资。应该说,无论如何,这种情形,都令人心酸。
笔者翻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里边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可以看出,警察就是“人民的保护神”,始终和人民站在一起。
在政府转型时期,人民警察被赋予了更多的“艰巨”使命:维护地方经济发展,虔心服务人民大众,做好党和政府的勤务员等等,甚至个别地方还给人民警察以招商引资的任务。他们不再是单纯的管理者,更多的是能动的服务者,几乎丧失了警察本该有的“保护人民”角色。还有一些地方,为了减少行政编制,不惜压缩警力,对有关职能进行整合。这样一来,很多警察长期处于极限工作状态,甚至处于亚健康状态。
上海袭警案,不能代表警察不堪一击。当警察用被动的服务来迎接一切暴力侵犯时,警察也就成了一个不能发挥自己能动作用的废物。该案的发生,恰恰暴露出我们的公安体制存在着类似的体制弊端。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肩负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等14项职责。这些职责如何能够更加有效地造福社会?笔者希冀,在不远的将来,一项关于公安机关体制、人员、职能划分等管理配套改革能呼之欲出,重塑警察的威严和光辉。
稿源:荆楚网
作者: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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