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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栋:重庆运动式“严打”令人喜中有忧

发布时间: 2008-10-23 08:37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重庆警方80天逮捕万人,部分看守所爆满。(10月22日《重庆晚报》)因笔者曾是25年前“从重从快”严打的参与者,第一反映是,重庆警方为何重新掀起“集中严打”的“红色风暴”?
  1983年“集中严打”以及小平同志确定的“从重从快”方针,是根据客观面临斗争形势确定的。当时,全国治安形势严峻,群体性治安案件连续不断,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集中严打以及执行“从重从快”方针,迎头痛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各类案件快速升级的势头,迅速稳定了社会秩序,人民群众拍手称快。但是,也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硬伤”,发生了少量冤假错案,甚至有错判极刑的冤案。
  重庆警方掀起的疑似25年前的运动式“集中严打”,受经历过的职业敏感使然,使我联想到两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一是,重庆的治安形势为何形成如此严峻局面?1983年,鉴于全国治安形势作出的“集中严打”决策,它并非专政机关主动、人为发动起来的,而是迫不得已采取的必要行动,这种运动式的公、检、法非常行动,是利弊共存的“双刃剑”。它的“硬伤”在于容易出现执行法律偏差,造成人民内部矛盾扩大化。以后的公安工作实践证明,只要加强了日常各类案件侦破,及时、稳妥地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社会治安形势就不可能恶化,也就不需要采取运动式严打行动。从重庆集中严打取得的成果看,重庆的治安形势似乎出现了局部性恶化,而且有相当比例的积案。笔者有理由提出,重庆警方没有抓好经常性查处刑事和治安案件,以至问题成堆,积重难返。如果,平时警方履职不到位,仅寄希望于严打造势,必然陷入恶性环境之中,公安工作就失去了主动权。因此,运动式严打是常态式案件查破率不高所致。重庆警方既要总结这次严打的正面经验,也有必要反思日常工作不到位的反面教训,力争公安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重庆的运动式“集中严打”令人喜中在忧。重庆警方在仅仅80天的时间,全市公安共破获刑事案件32771起,破获年内案件25931起,查处治安案件52671件,执行逮捕9512人,打掉恶势力案件92起。“仅9月份就破获案件11925起,打击处理7610人。”此次严打斗争规模空前,是重庆市1983年以来最大的一次整治行动,各项打击指标创单月历史最高。这些赫赫战果,凝聚了全体公安司法干警的辛勤劳动。严打之后,必然带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正气上升,邪气下降,社会安定,是一件载入重庆公安司法工作史册的重大事件。但是,同样令人忧虑的是,行动带来的成果有没有“水分”?事实已经出现,全市有10名警察干部虚报数字、弄虚作假,他们是否为了迎合某种“指标就是政绩”的观念?集中严打的成果,以及“部分看守所”爆满的信息还是低调处理为好,防止被外媒歪曲、渲染,借机给我们的和谐社会抹黑,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同时,应该万分谨慎实施“从重从快”方针,特别对于看似严重的刑事犯罪案件,更要加强甄别,严格依照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稳、准、狠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防止“从重从快”留下不可愈合的“硬伤”。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警察;严打;孙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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