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电视台主持人区志航在其博客发帖《超越“做俯卧撑”的景观》,声称自己这组以裸体俯卧撑介入人文景观的摄影作品,在“俯卧撑”成流行语的今天,顺理成章成为焦点。(7月7日新快报
区志航这个举动,遭到网上一片质疑声,网民纷纷指责他为炒作自己,竟然无聊无耻到如此地步,还有什么道德素质可言?也许相对普通大众,电视节目主持人思想更解放、视野更开阔,艺术感更超人,做事也往往与众不同。你看区志航对自己作品是怎么评价的?他认为:“我爱我的祖国,也爱我的身体。我以自己渺小的身体和行为作公器,用人们熟悉的,体现着积极、运动、健康和虔诚的俯卧撑,不断重复于中国不同时期堪称‘奇迹’和‘世界之最’的标志性人文景观,并与之对话,让原本无足轻重的个体彰显出伟大的意义。”
真不愧是主持人,把一个在一般人看来很丑陋的行为,经过自己一番绝妙语言的包装,就能很艺术地引伸到对祖国的热爱,对运动健康乃至对生命伟大意义的主题上,这样无形中表白了自己的行为是美的,是健康向上的,是非凡卓越的。若没有主持人深厚的功底,能道出这番充足的理由?!
老实说,笔者能够相信他“当初在展出这些作品时,有过一些顾虑”,也相信他“甚至做好了广东电视台因此而不让我做主持人的准备”的表白,但我不理解他这样的举动能表达那么深刻的伟大意义,也许笔者孤陋寡闻,少见多怪,真不知道也无法想象,堪称“奇迹”和“世界之最”的标志性人文景观,竟然是一个赤身裸体的“俯卧撑”?就这样的行为能与“鸟巢”对出什么话?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奥运的亵渎。说难听点,这到底是为了营造人文景观,搞艺术创作,还是假借人文景观的名义在挂羊头卖狗肉,想以此为自己出名炒作?
客观地说,以裸体形式搞摄影作品创作,本身无可厚非,因为在创作过程中可以选无人在现场进行,即使办展览也应该限制在艺术圈内,毕竟只有懂艺术的人才能看门道,可区志航竟然把这裸体作品拿到大庭广众面前展出,即使他自己表白“结果被广州的媒体和大众平和地接受了,还得到不少的肯定和鼓励,激励着我继续‘走火入魔’” ,但在我看来,恐怕也是个别人的看法,不会是大从的一致意见,正常人是无法理解的,难怪遭到众多网民的指责。
现在,似乎进入疯狂的炒作时代,去年,有人以宣传环保为名,发起的人体裸体艺术摄影活动;为“支持赵丽华、保卫诗歌”诗人苏非舒裸体朗诵;曾遭到人们的谴责;上海一名艺术家在大楼外悬挂名为“受伤天使”的艺术品,声称是搞行为艺术;某高校女大学生毕业搞裸体写真纪念照,名曰留住青春时光……什么稀奇古怪的事都能出现,很多人不仅乐此不疲,而且争先恐后的开始践行,这些人中,不乏知识分子,因打着艺术的名义,以博得人们的认可。
什么叫艺术?最简单地理解,大凡艺术,最起码能够给人一种美感,这种美感不仅能够赏心悦目也能够陶冶情操,激励一个人的斗志,比如:音乐中的钢琴曲《生命》,这是音乐艺术,即使你不懂音乐背景,听起来也觉得给人震撼,催人奋进。这就是艺术的特点。而那些不分场合,不分人群,不考虑社会反应,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裸”为标志的行为,无论其怎么标榜是什么艺术,反应什么主题,对于公众来说,都无法体会到美感,更难以上升到艺术层面去欣赏。
其实,这是一个艺术自由主义的公共表达问题。裸体行为艺术,在公共平台和空间展示,导致极端专业化的实践被不恰当地作公器,引起公共伦理和个人意志之间的激烈冲突。客观地看,裸体摄影也好,行为艺术也罢,作为组织者和发起者怎么搞,那是他们的自由,别人没有干涉的权利,看得多了也懒得干涉。说白了,“裸”是讲究技巧的,有人靠“裸”一举成名、名利双收,这是面对市场的脱。有人的“裸”不仅自取其辱还惹上麻烦,这是不识时务之“裸”。“裸”的成败与否,不是以艺术成就来衡量,而是以公众接受程度来决定的。不合时宜的“裸”,除了招来一身的唾沫,看不出有什么好来。明明是为了突出自己别出心裁地“裸”,还要为其贴上一个漂亮和文明的标签,把公众当成三岁的小孩子来忽悠,无论如何都是令人费解的。
裸体艺术来自于西方,虽然这些年在中国也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接受传统文化教育很深的中国人尤其是普通百姓,一时还难以接受这种所谓的艺术,不是什么都是西方的好,还是要尊重国人的欣赏习惯,华夏文明中含蓄就是很重要的一个特点。再进一步说,如果我们的道德导向、社会风气导向、舆论导向等等都跟我们社会应有的方向相左甚至背离,那么,诱人的裸体、所谓的高雅艺术,还会有人投之以艺术的眼光吗?
稿源:荆楚网
作者:董宏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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