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贫困县———重庆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因涉嫌受贿2226万元,昨日在该市第二中级法院上堂受审。(7月17日《成都商报》)
该案引人注目的焦点,不在晏大彬贪污金额有多少(只要可能,贪官们总是尽可能的多捞,盯住贪多贪少没有实质意义),也不在其妻如何帮助“洗钱”(贪官们想方设法将贪来的钱“合法合理”化,是普遍现象),而在导致案发的偶然因素上——因为晏大彬妻子付尚芳在重庆购买的一处住房厨房水管爆裂,引起漏水,楼下住户报警后,警方从卫生间里发现了近一千万元的现金。
又一起受贿大案靠“偶然因素”破案了!让我们一起发出感叹:感谢厨房那根爆裂的水管,感谢那片漏水的客厅地板,感谢楼下报警的住户……要不是这一系列“偶然因素”,被喻为“重庆第一贪”的晏大彬涉嫌受贿案,就不会这么快被发现,至少我们今天不会在审判席上看到他们夫妻二人的“尊容”,甚至还有这样的可能:晏大彬还在巫山县交通局长位置上从容搞他的腐败。
目前,反腐监察部门和机构很多,按理,即使再狡猾的腐败官员,也难逃这么多“猎手”的。可是,耗子却在猫的眼皮底下长期过着贪腐生活。一些官员倒台,或被查出问题,不是靠纪检监察机构理性地发挥作用,而是依靠“特发事件”等偶然因素,不免让人尴尬。
以晏大彬受贿案为例,晏自2001年底担任县交通局局长到2007年底,在巫山长江大桥及该县各公路建设项目中,层层捞钱,63次共接受建筑承包商送钱2226万元。晏大彬受贿时间跨度长达六年,贪腐金额又这么大,难道没有一点蛛丝马迹?难道没有人发现和举报?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那么在这么多“寒冷”的日子里,我们的纪检监察机构究竟在干些什么,为什么在“冰冻三尺”过程中熟视无睹?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不管是什么因素被发现,只要违法乱纪,只要贪污腐败,类似晏大彬这样的贪官终究逃脱掉不了法律的审判。但是,我们在庆幸这条大鱼终究没有逃脱法网之时,不得不思考的问题是,我们的反腐机制在哪些方面还存在漏洞?“惩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反腐举措如何才能落到实处?
总而言之,频频依靠“偶然因素”发现大案的现实,对于当前严峻的反腐形势来说并非什么好事——毕竟不是每一个贪官身上都一定会发生“意外”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贾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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