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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如何消解社会戾气

发布时间: 2008-07-22 10:0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杨连宁先生在其贴子《杨佳若死,教训何在?》中说:“(中国)社会上戾气太重,对生命不够珍惜。”这个判断是否成立?谁是制造社会戾气的主力?联系杨先生的另一句话,“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警察有否施暴,而在于不应以滥杀回应受辱!比滥杀更可怕的是喝彩”,他心中的答案应该是清楚的。
  我的看法是:给定同样的环境,中国人不一定比其它国家的人平均戾气重一些;给定同等受辱受冤的概率,中国人实行报复的概率也不一定比他国人更高。中国人作为人不会天生就比别的人种更“劣等”一些吧。假如杨先生同意这一看法,除了“含泪劝告受辱受冤者”或尽情咒骂报复者之外,还有更多教训可总结出来。
  每个人心中都有魔鬼,每个人都需要进行遏制心中戾气释放的努力,从杨先生对自身的反思可知,杨先生也不例外。暴虐行为有的是出保护自己侵犯他人的特权,是为自己“捞过界”保驾护航,如程某某对郭光允的迫害;有的则是出于维护心目中设定的“正义”,如广大“爱国者”对长平、王千源的人身威胁和诅骂,很多网友对杨佳滥杀的叫好(当然,这样的软暴力危害可能是隐性的,但同样不应纵容)。
  杨先生尽管对自己年轻时以暴易暴的想法有可贵的反省,但是彻底清除心魔并非那么容易。从其行文中,也能感受到这一点。杨贴中有这样一句话:“即使有人杀了杨佳的妈妈,不但杨佳不能,连法庭也不能杀凶手。”这句话显然有挑衅杨佳的味道,正如将文中的扬佳换成“杨连宁”,会令杨连宁先生不快一样。为什么杨先生偏要这样写呢?我的揣测是,在他的心目中,杨佳潜意识中已被设定为敌人,株连及杨母也被认为是“正义”的。而如此行文恰恰反映了杨连宁先生也有以暴易暴的复仇潜意识。杨连宁现身说法告诉我们,杨佳埋下了仇恨的种子,它也有可能在那怕是十分理性的杨连宁心中发芽;那怕是十分理性的杨连宁先生,控制心魔、战胜愤怒和仇恨也有力所不逮的时候。
  戾气的释放量与自已的“定力”(即杨先生所说战胜愤怒与仇恨的力量,还有抑制特殊权力、利益、欺侮他人获得的快感的力量)成反比,与自己承担其实施暴虐行为的成本成反比,与外界不公等刺激成正比。如何化解社会戾气,应从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杨先生对杨佳事件教训的总结显得十分狭隘,只涉及到受辱受冤者自已的“定力”的养成一个方面,而且在建立“定力”的途径上,他也只是“劝善”,倡导降低对社会正义的期望值,不应对“任何不公不幸和挫折” 都不接受,而应见不贤而自省,以德报怨,以善止恶。
  尽管如此,我还是认为:杨的劝善比之中贡的仇恨教育、中国传统的替天行道和杀富济贫主张,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仅止于劝善,往往沦为苍白的道德说教,对化解社会戾气的作用十分有限。更何况,古往今来,劝善说教残存着相当多的似是而非的观念。比如说,公民社会中,作为个体积极捍卫自身权界和尊严,还是应该逆来顺受,甘于接受不公?比如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比如说,以善止恶效果是否适得其反-----不仅无法斩断恶循环,反而助长了恶人为恶的机会主义倾向,进而产生了激励人们为恶的效应?这些疑问,杨贴可能都有意无意忽略了。
  我说劝善的作用有限,还在于现实生活中修练成以德报怨的圣人,毕竟只是少数----那怕劝善的声音再强大。真实世界中以德报怨来化解矛盾成功的概率比之因软弱可欺换来更大的欺侮的概率各占多少是一个问题,当怨达到一定程度不想以德报怨定要讨个是非曲直的概率是一个问题,不给弱者申张公道使暴力强者胁迫弱者只能违心以德报怨从而形成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同样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劝善有意义,但不及真实世界实情,劝善之后便万事大吉则会出更大的问题。
  杨贴劝善只指向受辱受冤的一方,这可能是基于扬佳事件的怒火攻心而顾此失彼。扬贴称“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警察有否施暴,而在于不应以滥杀回应受辱!”,这也可能是针对扬佳事件中扬佳恶了N倍而产生的感想,但若一般而论则大有问题。要劝善责恶,指向任何为恶者都是必要的,只要暴力弱者忍让而对暴力强者不置一词,实际效果可能令人逆反。源头之恶不是关键,只有“因恶而恶”的派生恶才是关键,这一说法同样让人不易接受,只遣责恶之花,而不及播下仇恨的种子,不只是偏颇的问题,那怕此说是基于良好的愿望,栽刺得花、种豆得瓜多是空想(正如以德报怨的圣人不多一样,正如扬佳滥杀播下二轮仇恨种子致使开出杨连宁先生辱及杨母的恶之花一样)。至少要将消灭恶之花与消灭恶之种置于同等重要。
  如前所述,社会戾气不只是产生于包括以怨报怨这种对心中“正义”的破坏者复仇,还有的是出保护自己侵犯他人的特权,是为自己“捞过界”保驾护航,获得特殊权力、利益和欺侮他人的快感。如果能将后者控制在最低限度,前者将会成倍数的减少。从这一意义上讲,也许对暴力强者、对主动播种仇恨者劝善更为重要。
  对以上的争辩略作总结:我不否认劝善的价值,但有必要澄清劝善言论的一些并非有益的价值观,有必要指出恶不只是以怨报怨一方面,更可怕的恶或恶之源是“平地起风波”的为恶,是上面所说的“捞过界”,获得特殊权力、利益和欺侮他人的快感。更为重要的是,化解社会戾气不能止于劝善,劝善之外的制度性努力、抑恶扬善的社会力量的培养尤为关键。
  首先是暴力强者战胜“捞过界”的欲念、社会博弈中的受损者战胜心中仇恨的“定力”的养成,在这方面我不嫌社会教化、个人修炼过多,包括扬先生的播道,只要不拉偏架产生社会逆反心理、只要不产生助虐效应和激励为恶者机会主义倾向的效应,我都是支持的。还补充一点,新中国成立以来,意识形态上的仇恨渲染也是有害的。但定力的养成,也要通过制度及其执行力方面的努力,尽可能让暴力强者打消捞过界欲念,让弱者看到正义申张的希望,尽可能多地给他们留下一分念想。
  无论是让强者打消捞过界的念头,少播种仇恨,还是让弱者获得希望不走极端,制度性努力都是老生常谈-----让民权生长,使人民能够约束公权,能够督促社会力量有效地约束暴力强者的暴虐行为,让他们的所得妥协于应得的边界,只有这样,仇恨的种子和它开出的恶之花自然就少了,受害者自然就对自己的力量有了自信从而对社会充满希望,这样绝望者也少了,难道社会运转不是这样的吗?
  少有戾气的社会从来只能是人们信奉制度、遵守制度的社会。制度性努力远远不够,才使暴力强者更容易于靠暴虐手段而非文明规则来解决问题,以达到正当和不正当的目的,而社会弱者获得公正更易于寄望清官,而遇到清官又往往是小概率事件,当清官不至时仇恨就在积累,到了临界点,便形成以暴易暴的轮回。
  我们的制度性努力是否能自发地进行呢?杨佳事件的后续可能让人失望,扬母的下落不明,杨佳律师在扬母与外界隔绝的情况下得到授权,说明我们这个社会还没有构建文明规则的努力,还在增加人们对制度的不信任感和直极端的潜在可能。
  如果我们从官家到民间都不进行这种努力,扬佳事件中的血就白流了。杨连宁先生总结出的教训----民间要以德报怨,则可能会起到消解这种努力的作用。以德报怨是消极地对罪恶退让,能否形成少有戾气的社会不一定靠得住。在以德报怨之外,民间是否还有一条更为积极且低成本的道路----“以直报怨”可走呢?
  当官家的制度性努力不够积极的时候,民间不是放弃原则,而应该选择非暴力又不对罪恶退让、不与罪恶合作的道路,来推动官家的努力。甘地、金博士们获得的巨大成功难道不能对我们有所启迪吗?
  在本文的最后,我想对官家说:面临一系列的危机,你们得出的教训是什么?难道不是要对某些过界的行为作出妥协和退让吗?难道不是对民间非暴力地表达诉求作出更大的宽容吗?愿六位警察和保安,加上一个罪犯扬佳的生命,不至于白白牺牲。
  稿源:荆楚网东湖社区
  作者:whwh123
(本文来源: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袭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