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围绕用3年左右时间使灾区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的重建目标,提出了灾后重建的“十大主要任务”。(8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总体目标及时出台,令灾区人民欣喜,更令全国人民振奋。灾后重建提出的“十大任务”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五项目标”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为此,灾区“三农”,应变灾难为契机,借“举国之力”,在灾后重建中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发展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的重建目标”。
灾区农村,百废待兴。笔者认为,对照“十大任务”和“五项目标”,灾后重建应重点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健全机构。震灾中,镇、村两级办公场所损毁严重,干部伤亡大,党政组织均遭到很大程度的破坏。因此,建立和健全“管理民主”的组织机构,打造一支扎实过硬的农村干部队伍,带领农民群众开展灾后重建,显得尤为迫切。
第二,重建家园。目前,灾区农民大都居住在帐篷、安置房和过渡房,这只是应急之举。为此,重建家园,是灾后重建最艰苦的任务之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前提。要按照“村容整洁”的标准,统筹兼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确保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环境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第三,恢复生产。这是灾后重建的重中之重。不恢复生产,灾区农民的衣食住行都凭靠政府救济和社会援助,就不可能走出震灾的阴影。要按照总体规划的要求,“恢复重建农村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一批优质粮油、特色经济等生产基地”,指导和扶持农民投入生产,科技致富。只有“生产发展”了,农民群众才会过上“生活宽裕”的好日子。
第四,铸造灵魂。恢复和发展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自然遗产等社会公益事业,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塑灾区农民乐观向上的精神面貌,是灾后重建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完成灾后重建目标的动力之源,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倡导“乡风文明”的真实体现和客观要求。
总之,“十大任务”与“五大目标”一脉相承。但是,相比之下,“十大任务”既具“重建”特色,又蕴含“新建”内涵,内容更丰富更具体,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五项目标”的进一步完善和延伸。因此,“十大任务”既是灾后重建的“方向盘”,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指南针”。
稿源:荆楚网
作者: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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