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娄烦尖山铁矿“8·1”特别重大排土场垮塌事故,之所以出现了从“自然灾害”变为“重大责任事故”的巨大逆转,源于《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孙春龙在其博客上披露事故真相,惊动了温家宝总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及时介入核查工作。(广州日报10月8日:《记者博客披露娄烦垮塌事故真相惊动总理》,原文附后)
其实,早在8月底,《瞭望东方周刊》便发表了记者孙春龙和特约撰稿人王晓采写的《娄烦:被拖延的真相》,指出事故存在瞒报谎报行为,死亡人数至少在41人以上,而且,事故并非当地政府所言的自然灾害,而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文章发表后,被很多网站转载。但不久,孙春龙发现,所有转载这篇文章的网页都打不开。为了让真相大白于天下,9月14日,孙春龙只好在自己的博客上发表《致山西省代省长王君一封信》,再次指出娄烦事故中存在的问题,并将41名遇难者姓名、住址悉数列出。两天后,温家宝总理在“有博客刊登举报信反映,8月1日山西娄烦县山体滑坡事故瞒报死亡人数”上作出重要批示……
相关网站为何屏蔽《娄烦:被拖延的真相》一文?是否与当地政府展开的紧急“危机公关”有关?在此过程过中,存不存在某些未必见得阳光的交易?对这一系列问题,恐怕都该盘根究底,弄个明白。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千方百计封杀网上转载的关涉当地政府工作的负面新闻,几乎成了一种普遍现象。据我所知,其运作套路大体有三:一是宣传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本地媒体将重大批评报道“端”到电子版上,以免网站竞相转发,“有损地方政府形象”;二是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动与各大门户网站套近乎,或找上门去聊表“敬意”,或盛情邀请总编、主任“下去指导工作”,以便对方关键时刻网开一面;三是动员本地企业到某些知名网站去做广告,以经济利益为诱饵,与网站建立互惠互利的所谓“战略伙伴关系”。
事实证明,在传媒、信息产业极其发达的今天,地方政府封杀互联网转载的负面新闻,人为制造信息不对称,不仅不能掩盖事件真相,反而可能导致事态的恶性发展,是一种掩耳盗铃、愚不可及的做法。所以我以为,对于这类有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列入行政乃至司法问责的范围,依法依纪逐一予以追究,以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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