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下面这个标准,我又一次想骂人:
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了专家论证,意味着在我国医学界诊断“网瘾”将实行标准化,“网瘾”首次被该标准列为精神疾病治疗范围。根据《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网络成瘾被定义为个体反复过度使用网络导致的一种精神行为障碍,表现为对网络的再度使用产生强烈的欲望。症状界定有七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
什么叫“吃饱了撑的?”这就叫吃饱了撑的!中国的这些个专家们,他们也算是精英,现在,我总算知道专家中的“精英”的本质状态是什么样子的了,其实很简单,“精英”就是“精神病人中的英雄”,不是吗?鉴定“网瘾”的这些专家就是“精神病人中的英雄”。
向这些“英雄”敬礼!
“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这也算是“症状”?真是精辟阿,“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超过3个月”,这样一来,万万千千的网络工作者都可以被打入“精神病人”医院了,3个月,时间太长了,你说三天就成“网瘾”那不更加有说服力吗?说明网瘾上身时间快啊,强度大啊。只可惜专家们没说出来,还有三年都没得“网瘾”的呢,更可惜他们还是没研究出来。“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这好像和“网瘾”倒也沾点边儿,但是还远远未达到“精神病”的地步!这样说来,男人女人“对异性有强烈渴求或冲动感”也算是精神病了,呵呵,全世界人民都是精神病,就咱们的几位专家还正常着。给你翘个大拇指:你们嘣牛逼
我严重鄙视这些无聊的专家和他们的白痴一般研究!
“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这句话听起来像是有道理,但是仔细一想,还是有问题:按照这个逻辑,这样的事情也可以被纳入精神病患者行列:“减少或停止吃饭时”也有可能“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如果你愿意,你可按照这样的句子仿造出无数多个句子来,也就是说,一个充满精神病患者的世界从此就诞生了!
真想告诉这些专家:别把自己当神仙。
最不愿听到“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就成“精神病”地人可能要算是万万千千的网络工作者了,他们每天连续工作至少8个小时,下班后“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怒、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的情况比比皆是,如此说来,网络不就成了精神病患者的工作场所了吗?,但事实是这些网络工作者都不是精神病患者啊!专家们的这项研究是典型的没事找事,无端放屁,那好吧,就只好把“精神病”三个字换一种说法了:“神经病”——送给伟大而英明的这些专家们。
稿源:荆楚网
作者:岳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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