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晚,在陕西渭南技术学院新校区发生一起校园惨案,几名女生发生厮打过程中,一名女生持刀连续刺伤6名女生,7名当事人都不满18岁。(08年12月10日<三秦都市报>)
又是一件校园暴力事件,这让我想起了04年2月发生在昆明市云南大学的马加爵案,同样都是因为小小的冲突,结果原本学习成绩优异的马加爵采取"用铁捶打击头部致颅脑损失死亡"的同一犯罪手段,将4名同学一一杀害,并将几名被害人的尸体藏匿于宿舍衣柜内。而8日晚在渭南技术学院发生的校园惨案,则是程某在被围殴的情况下竟然掏出身上的匕首,连续刺伤6名学生,虽然没有致人死亡,但同样的是令人震惊。
更让人震惊的是,惨案发生后,学校对待此事的态度竟然完全是一片淡然,当有记者要了解情况时, 渭南技术学院史亮院长称,此事由学院办公室负责。在学院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学院已经报案,具体情况到公安局了解,此后校方就失声了, 好象在自己的校园里发生的校园惨案完全都只是那几名涉事女生的事一样?校方真就一点责任都没有?
笔者以为,在一系列校园恶性暴力事件中,无论如何学校起码应该负两方面的责任。
一是学校监管不力,和马加爵案的情况类似, 从引起冲突的12月3日,到发生血案的12月8日,中间相隔5天,而在这5天,曾发生过3次冲突,却不见校方有一个人出来制止,直至8日晚发生程某刀刺6人的惨案。很明显,学校未予重视和未及时采取紧急措施是导致这个结果的一个原因,这是其一。其二,学校的宿舍应该是个有组织有管理的"安乐窝",但由于学校对宿舍管理的松懈,致使学生在宿舍遭受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假如宿舍管理员可以在第一时间知晓并制止学生间的冲突,或许惨案就不会发生。可以说,正是学校对宿舍管理不严,放纵了此类侵害事件,成为此类侵害事件发生的一个潜在的危险因素。因此,学校不能说自己在此类侵害事件上完全没有一点应承担的责任。
二是学校教育的不力,没有那个学生天生就是坏孩子,同马加爵一样,我想这个刀刺六人的程同学,或许也是一个在父母眼里听话的好孩子,在老师眼里是个好学生,为什么会在大学这样一个自己人生中最为灿烂的时候走上极端刀刺六人?这不能不说是学校教育的一个失败,在马加爵案以及一系列类似渭南校园惨案中,我们可以深刻的感受到对学生展开心理教育的重要性,现在很多学校都没有开设心理健康课教育,有的学校即使开课了,也大多形同虚设,造成大学生心理健康没有保证,在受到刺激或挫折时不能排解,进而很容易导致大学生犯罪。试想,如果学校在平时的教育中教给了这些学生怎么化解矛盾化解冲突的最佳方法,教会学生懂法,守法,护法,还会发生为了丁点小事,就类似黑社会寻仇般的十几名学生殴打一个学生?进而又发生这个学生为自卫而拔刀相向的校园暴力吗?
可见,发生了这样的校园惨案,学校又岂能一推六二五,将自己应承担的责任推个一干二静!当然,程某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另几名学生被刀刺的伤也终将会痊愈。但,从这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中,学校以及相关部门也应该深刻反思,以杜绝此类校园惨案发生。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冯勋(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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