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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建安:关注央视大火,关注该烧醒的人

发布时间: 2009-02-11 20:26   来源:    进入电子报
  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新址园区在建的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火灾。2月10日北京市消防局发布,该火灾系业主单位不听治安民警劝阻,执意违法燃放烟花所致,有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央视火灾目前已造成几十亿元新设备毁于一旦、一名消防员殉职和600户居民被迫疏散的严重后果。(新华社2月10日)
  目前央视火灾的细节已十分清楚,系有关人员未经请示批准“违法燃放烟花所致”。但纵观这起火灾的前前后后,有几个细节还是值得“玩味”的。细节一:有关方面燃放的烟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A类烟花,为什么还是通过某些公司流入了市场?细节二:在燃放此类烟花时,据说有治安民警在制止,为什么却没有结果?细节三:火灾发生后,央视虽然对引起的后果向社会和群众进行了道歉,但对这起火灾负直接责任的央视“新台址建设办公室”是什么样的一个部门,这起火灾事故该由央视什么人担责?
  这场大火最终的处理结果,我还不清楚。但针对火灾发生和事后处理的一些情况看,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再发生,我认为,这场大火至少有三种人该被“烧醒”。
  一种人便是燃放烟花的业主单位。这些烟花是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为什么有关业主单位却执意要放?他们还有没有把国家的法律法规放在心上?某些部门的社会地位“显耀”往往会滋生出该部门傲视法律法规的心态,这种心态会对法律法规置若罔闻。这是其一。
  另一种人便是执法部门。明知违法,也明知是在执法,但当执法遭遇阻力时,执法便不能理直气壮,执法也就形同走过场了。在这个过程中,或许是权力和其它的因素在起作用,这也反映了我们执法部门的执行力问题。这是第二类该烧醒的人。
  还有一种人,就是事发火灾的主管部门。按理说,这场火灾的主管部门应该是央视,然而遗憾的是,在火灾处于调查阶段(至11日),还没有一名央视有名有姓的负责人站出来发表声明和主动揽责,虽然央视通过不同场合表明歉意,但其态度和立场仍旧十分模糊,看不出有一丝悔改之意。“新台址办公室”是个什么样的机构?由其来担责莫不是又是在糊弄人了?这是其三。
  央视大火还有很多地方值得人们去关注去总结,但关注火灾中的“人”,就是关注火灾中人的一切因素,就是关注能否让人们汲取火灾教训的最本质最核心的成份。如果这场火灾向人们展示的仅仅是一个过程一场偶发事故,那么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许多祸害,这个祸害今后或许还会不断重演。
  火灾猛于虎,人祸当记心头!这场大火谁最该被“烧醒”,我们值得期待。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建安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黄建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