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13时,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发生一起透水事故,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26人,除生产矿长和值班井长成功升井外,24人被困井下。(东北网8月2日)
这又是一起矿难事故。与以往矿难事故不同的是,在这次矿难来临时,有2名矿领导成功升井了。我真的为他们逃过生命的一劫而高兴。因为,成功升井了就意味着挽救了2条性命。无论如何,这也是两条极为珍视的性命。在庆幸之余,我又很纳闷,那2名矿领导是升井了,可是,那24名被困井下的矿工呢?此情此景,我只有祈求奇迹的再次降临。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安全工作时,对企业安全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铁腕规章”,被此间观察人士解读为中国政府为整顿煤矿安全生产而出的一记重拳。
从新闻报道看,鸡西市恒山区恒鑫源煤矿确实执行了领导下井制度。遗憾的是,领导下井了,却并没有有效避免矿难的发生。从国务院出台的领导下井制度的原始初衷看,主要是把矿领导的利益同职工的利益捆绑起来,从而动用更多的资源有效防范矿难的发生。矿领导同职工一起同生死,体现了矿工制度的人本关怀理念。然而,当矿难来临时,矿下的领导却没有同工人们同生死。他们在危难之际成功升井了!这其中的蹊跷又在哪里?矿领导下井制度是否流于走形式?或者说,恒源鑫煤矿的领导就从来没有真正下井过。或者说,媒体是在有意“冲淡”矿井没有落实领导下井制度的“主题”?
当矿难来临时,我一样尊重矿领导的关乎生命的重大选择。或许,他们的确真的很幸运。但从另外一个层面,这也恰恰印证了这一点:领导下井制度何时又能真正落到实处。这次矿领导的成功升井,不能不说是对矿领导下井制度的又一次检验。因为,这次领导成功升井的实践给人的想像空间实在是太大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黄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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