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翔
“网上发帖过多过滥,缺乏有效监管。建议国家立法规范制止‘人肉搜索’”,昨日,全国人大代表、潜江市市委书记朱汉桥认为,目前网上流行的人肉搜索已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3月6日 长江商报)
“人肉搜索”是08年兴起的一种新的搜索引擎,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
通过“人肉搜索”,可以知道不少人的隐私,这的确会给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名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但我们并不能就“因噎废食”,应该辩证的看待这个问题,认识“人肉搜索”的作用。
到从卖身救母事件,网络虐猫事件,到“铜须门”网络丑闻,再到最近的“人肉搜索第一案”,以及南京某局长的天价香烟事件,也给我们展示了“人肉搜索”的强大威力和舆论影响力。在一些人们关注的问题上,“人肉搜索”还是起了很重要的舆论监督作用。权衡“人肉搜索”的利与弊,我个人认为“人肉搜索”目前还是利大于弊,不能一棒子打死,而要好好的引导利用和规范。
首先,要寻求权利的平衡点。在“人肉搜索”问题上,我们要寻求个人隐私权与言论自由权尤其是涉及政府官员的批评监督权之间的平衡,在强调一般的个人隐私保护的同时,应将官员个人隐私从中区隔出来、进行特殊对待,豁免网民在揭露腐败时不可避免也会暴露官员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其次,要对网友进行正确的引导,让他们提高认识,使“人肉搜索”在老百姓的目光下,多曝露社会焦点问题,少公布个人的正常隐私。
第三,制定法规,给“人肉搜索”设定一个民众能接受和采用的“游戏规则”,从网络管理上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管理,使“人肉搜索”在合法、理性的情况下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在这个互联网迅速发展的时代,“人肉搜索”是一把“双刃剑”,利用好了,它可以对社会,对我们的政府官员、名人起到舆论监督作用,为我们构建和谐社会,规范广大党员干部队伍做出一份贡献。
“人肉搜索”最好科学引导,用其利,避其弊,让它充分发挥正面的作用,而不应该一味制止。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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