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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锋:公民社会,谁的钱袋子都不能乱掏?

发布时间: 2009-03-11 16:27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在以“义”字为重的中国传统文化里,即使是一些占山为王,以盗抢为生的人,也往往会被贴上“劫富济贫”的标签而被人们广为传颂和赞扬。而即使历史发展到今天,一方面是在传统上的黏黏糊糊,一方面是社会财富的分配不均,“劫富济贫”这一带有明显违法嫌疑的举动,仍被不少人所推崇。
  根据《重庆晨报》3月10日消息:在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特邀委员陈光标日前建议,名牌大学要解放思想。富人的子女要读这些名牌大学,差一点分可以收,但要交高额学费。然后,把这些富人掏出来的钱,用来帮助穷人的孩子上大学。
  从感情上讲,我很赞成陈先生的说法,一则因为陈先生本身是个有名望的慈善家,一则是因为其出发的本意终归还是在为抽象意义上的贫困者说话。相比于其他个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鸡毛蒜皮、东拉西扯的提案而言,我相信陈先生还是动了脑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理论上我就完全赞成啊的观点。
  就是论事而言,以分数作为录取标准,尽管让不少人颇有微词,但毕竟就现行教育体制而言,其仍是被大多数人认可,并被国家法律所允许的基本准则。那么,在未有任何更为合理、科学的录取方式正式出台施行之前,大家还是要遵守这个基本的准则。即使是对旧规则的破坏,也绝不能由以带有乱收费性质的高收费来达成。“以钱买分”的做法,显然比之现行录用规则更不具有公平性。而另一方面,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因于尽十几年来的盲目扩招,全国高校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已经负债5000亿之巨。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即使“富人”家的子弟多交钱可以实现,但是这些钱能否用在“穷人”的孩子上学上,实在是希望不大。
  毋庸讳言,乱收费已是近年来教育问题的一个积弊。而如果一旦“以钱代分”实现,则非但无助于教育公平本身的实现,相反,却只能使得乱收费的问题更加合理化,使得乱收费问题更为严重。
  公民社会的基本准则是每一个公民通过向国家缴纳税收,然后由政府协调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重新分配,以社会福利等方式返还民众。而在同时,国家必须通过制度化的规则,来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收入。也就是说,政府不能以任何超越法律、制度的方式,来掏公民的腰包。对“穷人”不能乱收费,对“富人”也一样。
  要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只有加大政府投入,并确保投入的合理使用,以社会福利的方式,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上得起学,才是解决教育问题的唯一正确途径。而杀鸡取卵式的“劫富济贫”不但无法实现教育公平,相反却只会使得不公平更加严重,而且也对社会道德与法律体系建设一无是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长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刘长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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