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杭州实行新的互联网管理新条例,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散布谣言,不得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公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不得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存在以上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以及停业整顿、停机关网处罚。(5月1日《广州日报》)
发帖写博再也不能戴面具、用马甲啦!有网民发帖讥讽道:“杭州上网新规将制定,网民想说话只争朝夕。要趁着5月1日还没到把话说完,到了5月1日之后,就可能违法了。”
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的争论由来已久,一直没有定论,原因是于情于理于法均难以权衡。表面上看杭州网管新规,无论程序还是实体都是合法的;但仔细一推敲,这个条例其实是典型的现代苛政。宪法规定老百姓的嘴是不能随便封堵的,除非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等重大事项,否则就有批评和监督的权利。《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由杭州市人大发布,虽经浙江省人大批准,仍属地方性法规。
钳制公权扩张私权才是善政,反之就是苛政。杭州网管苛政不但要求“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并且“严禁恶意评论”。依次逻辑和法理,“谡山诽谤案”、“西丰进京抓记者案”、“王帅案”、“吴保全案”等均属诽谤。周久耕落马则应该翻案,判决网民“人肉搜索”侵犯了贪官的“隐私权”。
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试图侵入虚拟的网络世界。殊不知,网络的惊人发展,正在于它的虚拟性质,给人们提供了最大的自由发挥空间。有人喜欢实名上网,但并不排除他放弃了匿名上网的权利。
稿源:荆楚网
作者:魏金辉
瀵逛笉璧凤紝鎮ㄨ璁块棶鐨勯〉闈笉瀛樺湪鎴栧凡琚垹闄!
10 绉掍箣鍚庡皢甯︽偍鍥炲埌鑽嗘缃戦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