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下午,省检察院在扬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仪式,表彰奖励扬州市检察院查办的王某某等3人私分国有资产案的9名举报人9万元。这是江苏检察机关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行奖励的第一起案件,也是我省检察机关历年来奖励金额最大、一案受奖举报人数最多、举报人署名举报自愿公开接受奖励的一起案件,创造了江苏检察机关举报奖励史上的3个第一。(06月23日《扬子晚报》)
看了这条新闻,笔者对这9名举报人深表钦佩,他们不仅有勇于与腐败行为作斗争的精神,还有不怕打击报复,敢于公开身份,公开接受奖励的勇气。这真的是需要很大的勇气,下很大的决心才能做到的。笔者也对江苏省检察院和扬州市检察院对群众的举报高度重视,迅速查处,坚决惩办的作法深表敬意。群众的举报终于让犯罪分子受到了法律的惩处。这真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贪腐者终于为自己的贪腐行为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但是,在钦佩之余,笔者又暗暗地为这九名举报人担心,担心他们受到报复,遭到打击。
举报人真名实姓地举报,自愿公开接受奖励,可让纪检、司法机关在查处贪官的腐败行为时少走许多弯路,省去许多麻烦。也让犯罪分子少了许多退路,对于震慑腐败分子,减少腐败行为有着积极的意义,对于号召和鼓励广大群众勇于与腐败分子作斗争也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是的,不是所有的举报人都遭到了报复,不是所有的举报人都受到了打击。
但是,现实生活中,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例是屡见不鲜。比较著名的就有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打击举报人郭光允,致其开除党籍、开除工作籍,并被判处徒刑;安徽省阜阳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采取司法手段打击报复举报人,致举报人李国福在安徽省第一监狱医院内死亡;原辽宁省鞍山市国税局公务员李文娟,向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举报鞍山市国税局中央省直属企业税务分局存在的五项违法违规行为后,被鞍山市国税局两次辞退,还被劳动教养一年;浙江省杭州打铁关居委会支部书记兼社区开办的杭州新星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连荣,指使公司员工纠集凶手,先后加害2名举报人,致1人死亡,1人轻微伤等等事件。而这样的事例是不胜枚举。笔者所在地也曾发生过数起举报者被、被人砍伤、被逼逃亡的事件。
所以,不是与自己的切身利益相关,不是到了迫不得已的地步,是没有哪个敢拿自己的身家性命、拿家人的安定生活、拿儿女的前途去冒险举报的。特别是在目前对举报人的保护还缺少法律化、制度化的规定、还没有一套安全、妥善、有力的保护办法之前,别说是真名实姓的举报,公开的领奖容易受到打击报复。就是匿名举报还往往会受到伤害。
所以,江苏省检察院在扬州市检察院举行公开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仪式的作法,总让人感到有些不妥,让人感到是个隐忧。如果将来一旦发生什么不测事件,不仅让举报人受到了不应有的伤害,还会在社会上产生一些负面效应,不利于鼓励群众举报犯罪分子。
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剑气如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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