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网友上周末受邀体验了佛山刑警破案经历,不过之前警方所说的活动内容由抓捕疑犯,“缩水”成了刑警携网友街头反扒一日体验。此前,佛山公安局通过媒体高调邀请网民参与侦破刑事案件,通过伏击、跟踪,配合民警亲手抓捕作案疑犯,意在开创全国警民互动先河。(6月22日《新闻晨报》)
虽然佛山公安局邀请网民打击犯罪,能增加群众对警察职业内涵的理解,增加警民互动的广度和深度,但类似举措必须慎行。原因至少有以下几点。
首先,打击犯罪是警察的天职,而且警察在打击犯罪时的自我保护能力比普通人强。网友既没有经过专业性的训练,也缺少实战经验,打击犯罪时很容易被犯罪份子伤害。
其次,假如网友被犯罪份子牢记于心,那日后在警察不在场的情况下,网友很可能成为犯罪分子有目的、有组织的报复对象,成为典型的、身在明处的、被打击的弱势群体。警察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即使脱下警服,其身份仍然对犯罪份子具有强大的威慑力,而网友既无“身份”,也无“地位”,千万不要让“一日体验”埋下“非正常”的仇恨种子,否则,只会得不偿失。
再次,警方的这种做法诚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唤起普通大众的“正义”之心,但事物都有两面性,它可能也会误导一些人“不该出手时仍然出手”。打击犯罪本质上是智力、精力、体力等的综合较量,既需提前谋划,也需必要的装备和条件。假设某些群众因心怀正义而“冲动”出手,未必就能取得善良的效果。
此外,每一行业、每一职业都具有自身的特点和特性。如果人人都是“警察”,那警察固有的魅力和形象势必也就会“打折”,而且这也不符合价值多元的时代取向,不符合历史的发展规律。
警察的确需要大众的理解和支持。但作为非警察职业的人,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各司其职,最大化地发挥自己的特长,最大化地实现自我价值,未尝不是另外一种对警察的支持和理解。邀网民打击犯罪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好目的未必合乎普遍的规律,也未必能开出鲜艳的花朵、结出丰盛的果实。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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