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部商报》报道 近日,甘肃省环县公安局院内套牌警车扎堆停放事件被曝光。 经查,环县公安局现有警务用车33辆,包括甘O专段号牌10辆。其中,“甘O·M0088”系环县公安局长齐永辉使用。一公司为鼓励和支持环县公安局,于今年4月向其捐赠白色丰田轿车一辆(车辆购置手续齐全)。由于省公安厅停办“甘O”专用区段号牌,加之县公安局经费困难,该车至今未能入户。为了方便工作,环县公安局在重大警务执勤活动时,有将“甘O·M0088”牌照临时转借白色丰田车使用的情况。庆阳市公安局称,已对违反规定的警车号牌予以没收,并责令环县公安局做出书面检查。(7月27日《京华时报》)
打击套牌车等不法行径本是公安部门的职责,如今甘肃省环县公安局长齐永辉却明目张胆与他人一起同乘套牌车。且在局长的“带动”下,环县公安局的套牌车已不止一辆。县人大、县政协的车辆也公然套用该局的警牌。尽管报道称系其司机个人私自订制,但没有公安局的认可和默许,他们敢如此冒“牌”?执法者知法违法,其影响实为恶劣,无疑会让人民警察公正执法的形象大打折扣。使用套牌车的人大、政协等机力机关的公信力也必将大打折扣。
尽管说,基层公安局经费困难的情况比较普遍,但总不能成为违法理由。如果大家都因为经费不足都去想违法乱纪的歪门斜道,我们的社会秩序岂不是要乱套。报道称一公司为鼓励和支持环县公安局,于今年4月向其捐赠白色丰田轿车一辆(车辆购置手续齐全)。这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如此痛爱人民公安?如果背后没有什么对价的利益交换,我们何不对这样的拥警模范进行隆重表彰?多些这样的公司,公安局的经费还会困难?
报道称甘肃省庆阳市公安局已对违反规定的警车号牌予以没收,并责令环县公安局做出书面检查。也许是庆阳市公安局认为套个警牌有什么大不了的?还是对这类事情已司空见惯?其做出的决定竟是如此的有气无力,对套牌没收,让公安局做书面检查,这算什么处罚?如果不是公安局的人使用套牌车就是这样处罚的?人们常抱怨交通秩序不好,害得兰州的老大爷上街拍砖头,这里难道没有齐局长们带头违法示范的“功劳”?对于那些执法者知法违法就应当从重处罚,否则难以挽回其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
稿源:荆楚网
作者:张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