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鲟:“戒瘾培训机构”监管责任是糊涂账吗
发布时间: 2009-08-31 15:23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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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初,15岁的广西学生邓森山在参加“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后不到一天就意外身亡,《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追踪调查中发现,“起航”这类所谓的“戒瘾培训机构”究竟该归谁管,成了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的一笔糊涂账。
说各个政府部门之间监管“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类的“戒瘾培训机构”是一笔糊涂账,或许因为这类机构的相关活动具有跨领域、跨部门、跨行业特点,使各部门监管义务和主管责任迷雾重重。笔者认为,虽然“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类的“戒瘾培训机构”具有新生事物的特点,但是,监管这项新生事物的法定责任并非处于糊涂状态。
首先看戒网瘾行为是什么?笔者认为,戒网瘾行为应该是教育或者医疗性质的行为。这一点,应该与一般意义上的职业培训性质区别开来。“网瘾”被称做互联网成瘾综合症,它是对网络的一种过度依赖,表现为对现实生活失去兴趣;当网络依恋失控,对人产生负面影响的时候,因此被当作心理上的一种障碍来看待。网络成瘾症(IAD),学名叫做病理性网络使用(PIU)。目前已经把它作为一种正式界定的疾病纳入到诊断体系当中去。具体来看,戒网瘾,一种是医疗机构对网瘾患者进行治疗,一种就是通过意志、思想、行为的教育、引导、干预,帮助网瘾患者摆脱对网络的依赖。“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所宣传及实施的方法,应该属于后者。那么,它就与管理职业培训的劳动主管部门没有多大关系了。
提供戒网瘾支持行为应该属于特殊行业。我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实行行政许可制度。国家对教育类组织的管理授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社会力量办学条例》规定“举办其他教育机构,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审核同意后,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因此,从行业管理角度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该是“南宁起航拯救训练营”类的“戒瘾培训机构”的行业主管机关。这一点,行业内的人都是心知肚明。今年7月下旬,浩今职中校长也承认:举办该培训项目没有向市教育局报告,也未办理备案手续。
沥青了这几层关系,再来看广西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处处长李清先关于教育部门与“南宁起航事件”“并无太大关系”的说法,人们或许不难发现,“南宁起航事件”与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不是“并无太大关系”,而是关系太大了。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中华鲟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中华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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