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田斌峰:侯耀华这回说话没“虚假”

发布时间: 2009-11-22 10:34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代言十个虚假广告被曝光的侯耀华在接受央视《经济半小时》采访时说:“我现在有一个想不通的事,电视台播这广告的时候,可比我们挣得多,多得多,我不相信这些电视台都是义务给白播的”。(11月20日《华西都市报》)
  这些年,靠明星代言做的许多广告都出了问题,被舆论指责的侯耀华不是第一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人。打两个不恰当的比方,一是利用明星代言做的广告就像查腐败官员,一查就能查出问题;二是像隔墙仍砖头,砸到谁谁倒霉。
  侯耀华这回在央视《经济半小时》接受采访时说话没虚假,他只是给厂家代言了,挣了点小钱,如果不在电视台播出的话,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而给虚假广告提供舞台,播出后造成不好影响,同时也挣了大把钱的电视台却被人忽视了,没有人对电视台进行批评,这就让一直认为“能在电视台播,就等于是合法的”的侯耀华感到非常想不通。
  如果说明星代言的广告属于在企业车间生产的产品话,尽管产品质量不好,但是没有走向市场,不会伤害到消费者的身体和利益,而使着电视台的夸张宣传,进入市场的、质量不好的产品被消费者接受并使用,造成不良后果,不能仅仅追究生产者和产品的责任,吆喝者、提供销售场所者都有责任,谁也逃脱不了干系。
  作为媒体,各级电视台都是非常强势的,“老虎屁股摸不得”,只能它批评你,你却不能批评它,你也没有场所来批评它,所以在追究责任时,代言广告的明星被媒体和消费者骂得很厉害,更大的受益者——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却被人忽视了,“没事偷着乐”呢。
  光指责一个侯耀华,证明我们还不成熟,我们不仅要指责侯耀华们,更要指责那些为虚假广告提供“土壤”的媒体,因为媒体本身就具有“道德情操、审美情趣、价值判断、内容甄别、权益维护”等诸方面责任和能力,他们所承担的责任比侯耀华们更大、更权威。
  侯耀华们的虚假损害的只是个人的形象,而媒体的虚假对社会造成损害的是巨大的,因此更需要全社会对媒体进行监督。
  稿源:荆楚网
  作者:田斌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田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