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11月29日《新京报》)
解读“政府出资建男同酒吧”这样的举动应该置于一个背景之下——12月1日是“世界艾滋病日”。男同酒吧,可以视为艾滋日之前的“应景”报道,通篇都在阐述该酒吧与“防艾”的关联。大理此举的现实意义就是防止艾滋病蔓延:政府借此进入男同圈子,倡导安全的性行为,进而控制男同之间艾滋的传播。
29日《广州日报》发文谈到“性传播感染已取代吸毒成为主要途径,男同性恋感染呈明显上升趋势,其带有高知、高危险行为、高感染率的特点”;28日《人民日报》发表的一份数据显示“我国1/3政府官员歧视艾滋病感染者”。结合这两条新闻,政府出资建男同酒吧显出其合理性。一方面,男同之间不当的性行为已经推动了艾滋蔓延;另一方面,作为管理者的政府,自身对男同存在极大偏见。这是危险的:抵触心理不会带来积极的施政作为。政府出资建男同酒吧,首先就是对官员的一种理念塑造,是调整与纠偏。
但在此事上公众再次陷入集体忧虑,潜在的逻辑归结一下便是:政府出资建男同酒吧,等于对男同的默许和宣扬,进一步推后果必然是男同明面化和普及化。这样的解读又是泛化思维的产物,把原本有限的影响放大了。且不说,建一个男同酒吧与宣扬男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只需明晰此酒吧的初衷就大可打消心底的无端忧虑。始终不要忘了政府办的男同酒吧主要目的是“防艾”,是很实际的“卫生事业”方面的措施。举措背后对男同行为本身不置可否,更没有夹杂任何道德判断。
当地政府与新闻报道中都回避了对于男同本身的定性和认知,而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该酒吧对于“防艾”的重要作用上。这其实是一种现实、中立的态度,与社会上非此即彼、泾渭分明的意见表达全然不同。对于“同性恋”行为本身的对错判断并没有多少意义,作为个人可以谩骂或是礼赞,这是你的权力。但是对于一个社会而言,在对待男同问题上不应夹杂太多的好恶判断。大理政府出资建男同酒吧,提够了一种很好的思路,那就是将道德判断与现实管理相剥离。基于问题出思路,而非好恶。这是行政理性的回归,这种“搁置争议”的思维传导到社会,必将在男同问题上发挥极有意义的作用。
稿源:荆楚网
作者: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