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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大鹏:多少“文强”才能催生出一部“阳光法案”?

发布时间: 2009-12-03 08:2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近日,中共重庆市委三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重庆市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提出,要旗帜鲜明地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改革和制度创新,财产申报制度试点是其中的一项内容。司法机关部分重要岗位领导干部成为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的试点。(中新网 12月2日)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在千呼万唤中似乎又有点了眉目。如果重庆市这次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如愿而行的话,那将是迄今为止、我国规格最高的官员财产公开。可以想到的是,此举必然大受赞赏。然而这次重庆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试行选择了司法部门,却让人不能不联想起文强。
  作为原重庆市人大常委、司法局长的“黑老大”文强,在重庆的司法部门掌权十余年间,通过不法手段敛财近亿元,仅一处别墅就价值3000万元。可以说,“文强案”对重庆市官员的外部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重庆市委此次举动是反腐决心的袒露,从某种程度上也为了弥合人们因“文强案”而产生的心理裂痕。笔者不敢揣测重庆市委此次的决心有多大,然而却有理由提出疑问,难道一定要出现一个或几个“文强”才能够催生出一部“阳光法案”吗?建立完善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难道不是政府事先而为之的吗?
  实际上,在今年全国两会举行期间,诸多代表与委员就发出了建立健全财产申报制度的呼吁。中央最高层也曾多次表示,应尽快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毋庸讳言,一旦全面推行财产公开申报制度,那么反腐工作就可以从“事后打击型”转向“事前预防性”,这对于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我国的反腐倡廉和民主法治建设是极其有益的。
  然而,尽管官员财产公开制度被很多国家证实为政治文明的有益经验,在我国的推行之路却异常艰辛。迄今为止,除个别地方在小范围、小群体内进行了有限的尝试,更多的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其实,新疆阿勒泰和浙江慈溪等地早已用他们各自的实践证明,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和困难不是没有,但远没有大到不可抵御和克服的地步。
  真正的反腐,并不在于抓出多少贪官污吏,而在于能确立并完善一项制度,让腐败的魔手无法触及。完善透明的官员财产申报显然属于这项“制度”的范畴中。
  那么,真的没有必要等到再出现几个“文强”,才能让我们看到这部“阳光法案”。再者,显而易见,并不是所有的“文强”都在司法部门里。
  稿源:荆楚网
  作者:洪大鹏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洪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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