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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振忠:沈志强不钻钱眼被抓,冤哉

发布时间: 2009-12-03 09:1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12月1日《羊城晚报》报道:昨日,原广东省盐务局局长、广东省盐业总公司总经理沈志强涉嫌受贿65.9万元,在广州中院出庭受审。庭审中,沈志强承认受贿,但同时表示其受贿所得都进了情人白某的腰包,他本人一分钱也没有拿到。
  “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男人好风流,贪官污吏尤其如此。不过对于一般男人来说,因为有家庭的责任、道德的约束而无法婚外“风流”,对于贪官污吏来说则不然,没有钻石榴裙的风流,则就没有了运作权力的动力,甚至也就没有了权力欲。就这一点来说,权力对于那些贪官污吏来说,简直就是一种强效“春药”。
  据沈志强供述,白某不但是他的情妇,更是何某的“老情人”。行贿者与受贿者共用一“情妇”,历数官场丑行,还真的不是独一无二的先例,媒体已经暴露出来的“共用情妇”事例,也并不鲜见。那么,果真贪官们都有如此口味还是咋的?情妇也讲专一,虽不是小妾也不是原配,但情妇乱了套,恐怕也不是什么干净事。由此,也可见贪官之间的性事也越来越堕落不堪,那么,再从种种“共用”事例反观贪官们的思想境界也就可想而知,他们早已经堕落于泥坑、地狱,所谓的思想、修养、人格,恐怕也只是对牛弹琴。
  但锐奇公司中标后,所有的“好处费”都由白某来收,沈志强称他一分钱也没有收到。只钻石榴裙而不钻钱眼被抓,冤哉,冤哉!从这一点看来,沈原来是一个好干部,好到什么程度呢,沈表示自己“此生从没收过一分钱的贿赂”,从来没有收过一分钱的贿赂,这岂不是一个好干部,廉洁干部,反腐败典型?当地纪检部门究竟干什么去了?为什么没有将沈局长树立为反腐败的典型?为什么没有给其树碑立传?为什么没有向全国推广他的反腐败经验?这实在是冤,不是一般的冤。
  然而,无贪官不好色,这恐怕是一条千古定律;无色官不贪,这也是一条千古定律。贪与色,从来就是俩兄弟,沈也许以为自己“从来没收过一分钱”被绳之以法太冤枉,然而让利于情妇,不还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贪腐现象吗?我贪来的钱,无论给老婆孩子还是给小姨子大舅子甚至给情妇二奶,其实还是满足了你的私利,你怎么能说“一分钱也没有收到”呢?情妇收钱然后向贪官献身,这不还是一种“曲线救国”吗?
  更何况,广州市锐奇纸品有限公司经理何某与沈志强及沈的情妇白某约定,分多次贿送给白某65.9万元。“约定”在先,沈志强不是不知情,那你还有什么话说?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振忠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李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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