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评论 > 东湖观点

更多

冷雪峰:是什么让豪饮猝死的交警也能成烈士

发布时间: 2009-12-15 10:0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警长陈录生喝酒猝死,竟然被上报因公牺牲,甚至还要被评为烈士!”12月13日,一自称深圳宝安区西乡交警中队的内部人士向媒体报料称,警长陈录生受西乡交警中队长谢飞勇之邀,与西乡街道麻布村领导在大酒楼应酬,席间喝了大量洋酒轩尼诗,席中醉酒而亡。(12月14日《华西都市报》)
  中队长谢飞勇对此的表述是,之所以将喝酒猝死的交警陈录生上报因公牺牲和烈士,主要是想从名誉上弥补他,为家属多争取一些抚恤,而且他觉得“并无不妥之处”。也是,如有不妥,受党教育多年的中队长会做出荒唐之举吗?但是,谢飞勇的几句话,让我感觉到他大祸临头,因为他得罪了许多人,甚至高层。
  对于喝酒这事,谢队长说,“这是工作之余,我们的行为并没违反公安部五项禁令,也没违反法律法规,我们有社交活动的自由!”他强调着工余、自由,好像公安部的五项禁令束缚了他的手脚。他不想想,如果不是“五项禁令”有先见之明,谢飞勇、陈录生和他的同事们不分时间、场所,只要有机会坐下来就喝酒,那得喝坏多少胃?喝死多少命?谢队长也知道歉意。他表示,喝酒喝死一个人,说出去有点不光彩。是啊,酒桌上豪情万丈,个个脸红脖子粗,如能生命不息,喝酒不止,那是何等的风光逍遥。
  谢飞勇称,之前也经常跟各村领导喝酒应酬,并无不妥。我理解这话的意思是,谢飞勇领导的西乡交警中队的全体同志,还是很乐于、很善于和村领导打成一片的,人家经常一起喝几杯,还不能证明点什么,那就是太小瞧了交警们的社交能力和自由意识。但是,我担心这其中是否有“双强型”老板村官。近日,河南渑池县公安局出台一条新规:全局民警,不管是谁,不管职务高低,与矿老板或娱乐服务场所老板交往过密者一律免职。嘘!小声点,千万不要把谢队长“我们有社交活动的自由”论调,让渑池的警察们听到,否则,一旦众怒难平,人家渑池县公安局的领导们会把账记在谢队长头上的。据报道说,渑池县公安局之所以有那样的新规,是因为发现一些民警和矿老板来往密切,甚至有参与采矿、参股分红的苗头,一些民警“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经常跟各村领导喝酒应酬的西乡交警中队的同志们有没有酒多犯糊,打着酒呃乱表态呢?
  我还想起10月12日《重庆晚报》的一则报道。家住重庆市渝中区临华路渝的张福乾(化名),19年前被单位开除,落下不好的名声。19年来,张福乾拿着曾在温泉里勇救同事的材料,奔波上百次申报见义勇为,只为相关部门对自己进行表扬和认可,以证明自己不是坏人。遗憾的是,他至今未能如愿,有人还认为他如此做法过于偏执。我不敢想象,如果张福乾知道陈警长赴宴豪饮洋酒猝死,其单位还拟为其申报烈士,那他会不会为自己“求求你,表扬表扬我”的哀求都不能被满足,而怒斥公权自肥,并做出什么过激的行动。
  当然,一旦陈录生评为了烈士,也有高兴的。谢飞勇和他的上司们肯定如释重负。死者家属到交警中队大摆灵堂,每天放鞭炮祭拜,社会影响不好。悄无声息地弄个烈士的荣誉再多争取一些抚恤,死者家属满意,谢飞勇和交警中队从此清静,上级领导更是捡个了天大的便宜,不小心居然培养出一位“英雄烈士”,自然功不可没,又多了一个提拔的资本。
  如此一来,好像谢飞勇也不会大祸临头。谢飞勇说,死者确实不是因公牺牲,但这也是国情所致。这是谁的国情呢?那些为我们敬仰的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的英烈们,如果有了一个酒席上的“英雄”作伴,一定死不瞑目!这才是国情和民心。
  稿源:荆楚网
  作者:冷雪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冷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