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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金栋:扩需项目亟待接受“阳光监督”

发布时间: 2009-12-30 08:41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昨日,审计署发布的“关于1981个扩大内需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央扩大内需项目中,45.58%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尚未落实。(12月30日第一财经日报)
  笔者觉得,扩大内需投资项目之所以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阳光监督和阳光操作不到位,多少有点“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味道。
  对全国四万亿元的扩需投资,温总理近日接受新华网专访时言定,大部分投向安居工程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另一部分是安排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入的这些资金没有投向一个工业项目。(12月28日新民晚报)
  这么说,这些项目投向不应该是涉及诸如军事、高科技等国家投资机密。如果,总体布局涉及国家机密,可以分两部分操作:绝大部分民生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少部分保密项目由地方政府向人大公开,接受人民代表的监督。
  阳光监督的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资金筹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和流向,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监督和建设全过程。
  这样做了,至少可以达到三个目的:一是防止“项目内定,仓促上马”,二是防止“工程上去,干部下去”,二是防止“资金到位,不知去向”。这些异常现象,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质量、投资效益、资金安全和重大项目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审计署强化国家扩需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是必要的,但算不上是及时的。国家财政、审计、建设、纪检、监察机关事先或者同步监督跟上去,而且上下联动,就不会出现违反环保要求、套取、挪用、挤占资金、贷款炒股、投资不到位、干部严重违纪等等人们意料之中的问题,而且已经造成了一定危害和经济损失。
  稿源:荆楚网
  作者:孙金栋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孙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