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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心:发改委应自觉维护国家形象

发布时间: 2010-01-10 12:35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面对社会对听证会制度落实丑恶现象热抨,发改委终于坐不住了,在自家官网挂出《听证会热门话题系列谈》,美名“约请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以飨读者”。读完后感:发改委,请不要赤裸裸损毁国家形象!
  近年来,由于贪腐、行政歪风、官话连篇等,国家整体形象已有所损害。然而,发改委作为一个中央政府部门,以虚假、狡辩、强词等形式夺理,为整个系统行政不妥辩解,毫无反思之意,真真正正让民众心寒。质疑不禁从心底涌起:是国家机关,还是利益小集团?是人民公仆,还是市井商贾?无疑,从国家行政体系来看,发改委属于前者。所以,稚心不得不厉声怒喝:发改委,请不要赤裸裸损毁国家形象!
  ——虚假捏造。美名“约请专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然而通篇都是自问自答,始终未出现专家姓名。是发改委自家的专家呢?还是社会有关问题专家?立场于发改委还是社会百姓?姓啥名谁?通通不得而知,就好像消费者代表的产生过程。
  ——强词夺理。《系列谈》中提到,经历过计划经济年代的人,大概都知道我国传统的政府定价程序是“关门定价”,而价格听证会制度则避免“暗箱操作”。但是,全文对发改委如何严格执行制度,如何避免“暗箱操作”则避而不谈,这就算对舆论“作秀”质疑的回应,有信服力吗?没有,简直就是强词夺理!
  ——国际狡辩。发改委扯上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大量的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活动都是不召开正式听证会”,而“我国所有的价格听证都必须召开听证会,经营者、消费者的意见都要充分表达”。那么请问发改委的专家,为何我国公众多有听到国外民生产品涨价提案屡遭否决的报道?为何“被代表”、“被涨价”的感觉成为流行语?
  ——自圆其说。发改委不得不承认“价格听证会大多是‘涨价会’”,然而,又扯出“历史原因”和“利益诉求多元化”这两点来自圆其说。那么,发改委公布过自来水生产、污水处理等费用和成本吗?没有公布又如何说清“以水为例,我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世界的四分之一,是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近年来水污染日益加重,治理成本大大提高。而国内水价长期偏低、污水处理费不能弥补治理成本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剧了用水紧张和水污染状况。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客观上要有一个上涨的过程。”
  ——混淆逻辑。发改委用“逢涨必听”来回应公众对“逢听必涨”,看似很有逻辑,很有说服力,其实这是混淆逻辑的辩论惯用手法。不是吗?你能用“《价格听证办法》要‘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来回答“为什么每次听证之后均顺利达到价格上涨的目的呢”。有一个看似专业的用于糊弄老百姓,混淆逻辑,发改委,你的愚民策略不可能得逞的!因为群众的眼睛是最雪亮的。
  ——阿Q精神。发改委还用了一个实例,“有力”地证明“从听证的结果来看,也不完全都是涨价,也是有涨有落的”,即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这就好像阿Q先生说的:我祖上也阔过。发改委与阿Q特投味。但是,阿Q至少祖上也许阔过,而发改委此次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听证会呢?我看,简直是脱裤子放屁!由于市场的竞争,各地、各运营商的漫游费均有实质的降低、甚至为零。发改委此举,说漂亮话是顺应了强烈了很久很久的民意,说老实话,就是多此一举、脱裤子放屁、事后诸葛亮。
  ——不打自招。2008年修订的《政府定价听证办法》已明确将“听证会代表”修改为“听证会参加人”,发改委进一步阐述,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不作出是否调价、调价多少的决定”,“不是以人数多寡作为是否调价的决策依据”。稚心替“不好意思”的发改委给中读者明说了吧,我们所众所重望的“代表”们算个啥?在涨价决策中啥也算不上!所以,你们“被代表”也不算冤,何况那是“工作失误”呢?
  算了算了,不写下去了,尽管有罄竹难书的感觉。但是稚心怕再写下去,血压高涨,心脏罢工。最后,口号式地结束吧:发改委,请不要赤裸裸损毁国家形象!
  稿源:荆楚网
  作者:稚心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吴双建)
关键词: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