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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心:老鼠杀死猫有多错?

发布时间: 2010-01-20 11:02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世上只有猫吃鼠,哪有老鼠杀死猫?
  嘿,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还就真有杀死猫的老鼠。您看,去年5月16日,辽宁沈阳小贩夏俊峰在城管执法局与城管发生冲突,持刀猛刺城管,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逃离现场后被抓获。夏俊峰坚称是自己是遭殴打后自卫,但现场无其他目击者。11月法院一审判处他死刑。(1月20日《新京报》)
  城管与小贩,猫和老鼠,这是众所周知的关系,就像谁都知道自己与老爸的关系一样。有网友评论:城管打人是执法,城管杀人是自卫。哪么,反过来呢?问得好,稚心就着该网友的提问来分析分析,老鼠杀死猫有多错?
  法院一审判决夏俊峰这只“老鼠”死刑,驳回他“被殴打后才持刀防卫”的辩词,主要依据是“现场无其他目击者”。请问主审官,在城管执法局里城管殴打小贩,你让小贩到哪里找目击证人?就好比老鼠在猫窝里杀死了猫,你能让旁边的猫作证吗?在继续深究,主审官打人,你又以什么为依据判定夏俊峰不是在防卫呢?是目击证人吗!虽然稚心不太懂法律的条条框框,但是明白人都知道,这应当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及像美籍华人神探李昌钰那样推理论证。在“另有多名目击者向记者证实,他们现场目睹夏俊峰遭到殴打,并被执法人员拽上执法车带走”和“夏俊峰在闹市被打不还手、东西被抢不还手,反而在办公室里,执法人员说服教育时却无缘无故用刀伤害申凯和张旭东,这合常理吗?”以及“城管打人的常识”,相信李昌钰可以推理还原事情的真相:夏俊峰带回执法局后,由于“刺头”的本性与众城管发生激烈的言语冲突,之后城管大人们受不了刺激情不自禁大打出手,不想,“刺头”也情不自禁拿刀反击,这大大出乎一贯作威作福的城管大人意料之外,疏忽见挨了两刀,老鼠杀死猫的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又据1月20日中国新闻网报道:政府补偿被刺死城管各90万,并为城管申凯申报烈士。这又是为什么?案件还只是一审,远远没有最终宣判,为何政府就迫不及待地申报烈士,补偿大笔金钱?在整个审批过程当中,政府有没有先定调后审批?如此作为,不能不让人怀疑。城管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小商贩也是政府的子民啊,怎么能像后娘一样态度呢?
  “我们两个队员都是一米八几,如果不是没有防范,怎么可能两个人都被他杀死?”沈阳市城管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长认为,是夏俊峰突然拔刀行凶,报复执法人员。请问局长大人,你可记得,牛高马大的美国佬被精悍的英勇解放军教训了多少回?
  诚然,夏俊峰所作所为不可取,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老鼠杀死猫的事件折射出系列问题,司法的问题、城管体制的问题、政府的问题等等。
  老鼠杀死猫有多错,就让老鼠承担多少错,这是法制精神,夏俊峰也需要这样的法制制裁。
  呜呼哉,希望“城管烈士”在天堂里能够在健全的体制下文明执法。你们,都是城管体制的牺牲者。
  稿源:荆楚网
  作者:稚心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王德民)
关键词: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