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喜:“纪委违纪”咋成了“工作需要”呢
发布时间: 2010-01-18 10:24 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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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湖北省仙桃市纪委正在使用的一辆套牌车被当地交警部门暂扣。记者随后到纪委208室采访,该办公室周主任承认套牌,但称如此做属于执法的“工作需要”,并说该车只是在仙桃城区巡逻执法,没有去过外地。(2010年1月14日《楚天都市报》)
说句心里话,若不是报纸上白纸黑字清楚地报道,我怎么都不会相信生活中还有这样的“素材”。然而,事实胜于雄辩,只不过故事的主人公被冠以纪检部门,让人感到是则灰色幽默的同时,对听了“工作需要”的解释却叫人哭笑不得,真的觉得好荒谬!
纪委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我想,笔者无需赘述 ,大家都知道。也许正是因为大家知道它很“牛”,所以,一般人都选择“回避它”的办法,特别是那些“屁沟不干净”者。人们这样默认的结果是,助长了其“威风”,要不仙桃市纪委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套牌车被发现时,竟敢狂言是“工作需要”呢?
事实上,类似于仙桃市纪委这样的“纪委违纪”现象,总能在我们的一些单位或相关部门找到“克隆版”。诸如有些领导公车私开办事,暂且不说办公事还是私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一口咬定“因为公事”,想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问题是,前提在于“公车私开”,也就是说违纪在先,更何况这是中央三令五申严禁的行为之一呢?还有,禁止酗酒上班早已成为行规,可怎有一些人美其名曰那是“工作应酬”······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们的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主流是好的,但怎有那么几颗“老鼠屎”,害了“一锅饭”。
鉴于此,笔者认为,如果我们生活中冠以“工作需要”名义的故事太多的话,那么,我们的生活不是“充满阳光”,而是“充满可怕”。对此,我们不妨试想,照此“工作需要”的逻辑来推理,动检工作人员将一个猪屁股拿去化验,尽管不需要这么多的分量,但可以说是“工作需要”,用不了的怎么办?拿回家吃呗,当然送人也未尝不可。作家若在嫖娼时被抓的话,可以告诉警察是“体验生活”,警察要是一时听不懂,干脆就直截了当说“体验生活”就是“工作需要”!实在不敢再往下想,更不敢细想,所以,只好止住思绪的“水龙头”。
最后,还想呐喊一声:面对“工作需要”,愿大家少些麻木,多些觉醒;少些荒谬,多些生活的“原生态”。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家喜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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