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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汉杰 :信访制度是法治社会之痛

发布时间: 2010-03-29 10:48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27日在研讨会上指出,人们解决纠纷“信访不信法”是一种不正常的现象。他建议领导在重视信访工作的同时减少批示,将各类争议逐步引导到法治的主渠道上来。(《广州日报》3月28日)
  一直以来,我们都在为弱势群体信访成功而呐喊,同时也为一系列信访受挫事件揪心,以至于我们来不及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社会为什么存在信访这种制度?信访制度的存在究竟有无合理性?
  依法治国,这本是法治国家的题中之义,为何在很多情况下社会冲突和民事纠纷不能依靠法律而只能依靠信访来解决?按理说,一方面我国的大部分民事方面的法律臻于完善,一般社会问题不存在法律解决不了的;另一方面,政府的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了这么多年,基层群众对基本法律概念和对违法行为的判断意识业已形成,为什么权利受到侵犯尤其是受到强权侵害之时,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亲戚帮忙或者到领导那里“告状”而不是报警抑或“打官司”呢?
  出现“信访不信法”的社会现象,背后的病理值得剖析。从效率和成本上看,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的效率远远不及信访高,很多问题,通过法律解决,要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多重渠道,往往还要花费高额金钱去聘请律师,而信访则往往“一步到位”,领导一句话就可以解决。从效率、成本等因素上看,信访都显示出其巨大的“优越性”,无疑会成为很多民众的首选。
  这种“法律不及权力办事效率高”折射出法律在社会问题面前边缘化的趋势。当权利需要权力而不是法律来保证,说明了法律的疲软。依法治国,可以让社会领略到法律的威严,而信访制度,只能让社会体会到领导们的犀利。
  作为研究社会冲突问题的学者,于峥嵘当年关于信访制度的话令人记忆犹新:信访有悖于法治国家的方向,我们需要的法治,不是人治。信访制度,从根本上讲是种无奈的“人治”,一个社会过多的依赖信访制度,只能让法律失去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信访制度是法治社会之痛。马怀德教授对于信访制度的建议值得我们参考,更值得我们反思:揭开信访这块法治社会的“伤疤”并不难,但让其愈合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肖汉杰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罗莎)
关键词:肖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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