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在县城的街道、广场的电线杆上贴着的、树上挂着的、地上扔着的,铺天盖地都是我在公安部门做的询问笔录。”5月18日,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张丽平(化名——记者注)还清晰地记着两年前的那一幕,“我当时一下就懵了,没有感觉害怕,也没有感觉愤怒,一句话没说,眼泪就下来了。” (5月20日《中国青年报》)
对此,《中国青年报》在发表该消息时,用了一个《谁泄露了强奸案询问笔录》的很好标题。之所以说这个标题很好,因为看了标题,而无需再看报道的具体内容,读者就会马上将答案中的“主人公”锁定在一个很小很小的范围内。那就是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这是显而易见和心照不宣的。当然,就此打住,是会一竿子打到一船人而伤及一些无辜的。所以,带着标题的疑问,读者会到报道的具体内容中去擒拿那个泄密的“真凶”。
虽然,普通的读者不及公安机关,那么有破案的专业。然而,该问题于报道内容中事情的来龙去脉里,用不着所谓的破案专业,就可将泄密的“真凶”一下子揪出来。因为,强奸案询问笔录的泄露,发生在犯罪嫌疑人批捕之前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于是,问题的答案就非多重而是唯一的了。那就是,难道不是公安机关将强奸案询问笔录泄露了么?!这个是百分之百可以肯定的。只是一个有意与否的问题。不过,即使是无意,也应负所出“事故”的不可推卸之责。
如果,涉案中的那个强奸犯,是非权非势或非富的一般人。或许,这个强奸案询问笔录就不会为其所得,也不会出现后来的满天飞和铺天盖了。而问题是,涉案中的那个强奸犯也曾经是个具有一定地位的人物。因为,其为某镇的党委书记。这个官衔虽然不大,但是与县区公安局长或分局长,那可几乎是一个级别的。于是,其要拿到涉及自己的强奸案询问笔录,这在某种程度上讲,也就成为了相当大的可能。对此,我们唯有再次地愤恨一下“官官相护” 。
人被强奸了,但是无耻施以强奸罪恶行径的人,却是官员。这或多或少地使受害人,在讨要公平正义时有所顾虑或担心。比如,会不会遭到软磨硬泡的游说干扰?甚至会不会遭到打击报复?抑或于其它......总之,在过去的一些“官损民”的事里,那还是让受害者感觉很麻烦的。这本身就让受害者够受了。然而,在这个涉官的强奸案发生后,受害者却遇到了意想不到和不可思议的另外麻烦。公安机关将所做的询问笔录资料泄露到强奸犯手上了,并后来被广为散发了。哎,我们不禁又会如此感叹:涉官的事,为什么总有如此多并如此大的麻烦呢?
而同一个案件中,让人感觉麻烦,甚至头疼的还不仅是涉官一方面。因为,一些涉警的人或事也不例外。公民在渴望公平正义时,不仅需要有公平正义的法律为保障,而且需要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来公平正义地执法。这两者,缺一不可。否则,公民尤其是受害者是得不到公平正义不说,还会遇到一些本不该出现的麻烦。这也是过去一些有失公平正义的案例告诉我们的。
不知涉嫌泄露该强奸案询问笔录的公安机关,到底是出于何种目的而为?总之,其于强奸犯一边来说,得到这个重要资料是非常有利而如获至宝的。强奸罪的应判刑期,这是不少人应该知道的。而该案中强奸犯只被判了四年的有期徒刑。这是个下限范围的刑期。如此“幸运”,不知因得了询问笔录所起的作用,是不是其中的“有利”原因之一。而另一边,因公安机关泄露询问笔录而对于受害者呢?那却是相当大的麻烦。一个源于公安机关的麻烦。而且,这个麻烦困着受害者长达两年之久,也无人问津和去消除。
哎!为什么总有一些涉官、涉警的事,让人觉得麻烦,甚至直接让人遭遇麻烦呢?另外,回到本案,到底是谁外泄了询问笔录?又是谁将它四处张贴?受害者在问,我们也想知道。而谁来查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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