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暂行规定》分别对适用范围、适用人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报告、任职岗位规范、办理公共事务回避、办理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及其出入境证照的管理、违规行为处理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26日《中国青年报》)
中央的一纸规定就对已经“赤裸”的官员进行了“特殊照顾”,同时也彻底打消了想要通过“裸官”实现外逃的官员的念头。《暂行规定》的出台是中央反腐倡廉、打击贪官外逃的强硬手段,也让我们看到了中央反腐的决心。然而,加强对“裸官”的管理,控制“裸官”的产生就真的能让官员廉洁自律、独善其身吗?
官员为何要贪?那是个人私欲的膨胀。贪官为何要“裸”?那是为将来出逃提供便利。中央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又一批的贪官落马,搞得各地官员人人自危。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却公务员考试人数不断攀升。总人数突破百万大关,岗位竞争出现类似“1:100”、“1:1000”的激烈竞争。在众人眼中“登堂入室”是实现人生“价值”的有效方式,虽然存在“丢官”、“丢脑袋”的危险,但仍不失为一条阳光大道。在这样的社会思潮下,连小学生都立志当官,而且立志当贪官,因为“贪官有好多东西”。虽说是“童言无忌”,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折射出当今社会的现实状态:当官就有权,有权就有钱。难怪古人称人生有两大快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当然,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并不是所有为官者都贪,也不是“裸官”就一定要逃。如今,“裸官”外逃的路线被堵截了,官员就不贪了吗?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贪官转移、藏匿赃款赃物的方法层出不穷,即使不外逃也能享尽荣华富贵。当今社会,“拜金主义”思潮泛滥,官员又岂能抵挡得住物欲横流的诱惑。不论是公款吃喝玩乐,还是富豪请客,有权利在手就不怕没有享受。即使官员被禁“裸”了,贪官的豪宅名车依旧。看文强被抄的家产,腐败程度堪比当世的“和珅”。贪污腐败不是官员“裸”不“裸”的问题,而是个人私欲和社会价值取向的问题。
百姓从不怀疑中央反腐的决心,但是要有效地打击腐败现象需要更加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要有效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需要社会价值取向的改变。加强对“裸官”的管理是反腐道路上强有力的步伐,然而,反腐任重道远,需要中央长期的决心和努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龚祖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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